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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某家具店为了扩大自己的销售市场,举办降价促销活动。为了证明自己销售的家具货真价实,特别在商店显眼位置打出了“凡是在本店购买的任何家具,如出现质量问题,一律‘假一赔十”’的宣传标语。王某看到广告后,在该家具店购买了价值3000元的实木家具一套。在使用的过程中,王某发现该家具有脱落开裂现象。且散发出刺鼻的气味。经鉴定,该家具并非实木家具,而是由密度板贴三聚氰胺制作而成。王某遂前往该家具店要求退货,并且要求家具店履行自己“假一赔十”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