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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闻出版报》载:国家版权局近日公布了《书籍稿酬暂行规定》,并发出《关于适当提高书籍稿酬的通知》。《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从今年7月15日起,适当提高书籍稿酬标准:著作稿由每千字6——20元,提高到10——30元;对确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专著,必须从优付酬者,可以再适当提高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