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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办发〔2014〕15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准入,营造公平的投资环境,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示范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示范项目滚动推进机制从2014年起,我省将每年公开推出一批面向民间投资招商推介、支持鼓励社会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