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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目前我国招投标机制在建筑工程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列举,并进行原因分析,针对原因提出相关应对措施。
【关键词】 建筑工,招投标,对策
招投标机制在建筑工程承包与发包过程中广泛使用。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在建筑行业引入了招投标机制。但由于目前该行业发展方式尚不规范,管理机制和经验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目前我国招投标机制在建筑工程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使用招投标过程中主要有规避招标、施工单位不正当竞争、代理单位违规、监管乏力等问题。
(一)建设单位规避招标
(1)肢解工程。目前存在工程肢解为若干个小项目,使得小项目都达不到招投标标准;同时也存在只将工程主体招标,其他非主体工程采用制定工程的方式[1]。
(2)以邀代招。找各种方法采用邀标的方式减少投标公司,或者招标广告性降低以此缩小投标人。
(3)度身招标。个别企业领导利用自身的权利,背后对招投标进行操纵,在招投标过程中设置相关条件,让某一个公司更有优势中标。
(二)施工单位不正当竞争
(1)弄虚作假、收买贿赂。弄虚作假是不少企业进行竞争的主要手段,通过伪造业绩或资历等虚假信息,来骗取招投标资格或者中标;有些公司则通过贿赂相关人员,合谋中标。
(2)围标、陪标、串标。投标人通过招投标人之间事前商量,形成一个联盟,通过围标、陪标或串标等方式中标。有些企业则通过分包转包等方式赢得中间差价。
(三)招标代理单位违规
在招投标运作过程中,某些招投标代理单位利益为重,不正当竞争,或是听从投标单位的意见,许诺代理人保证能够中标。有些招标代理单位从业素质较低,管理较为混乱[2]。
(四)监管乏力
招标工作专业性强且业务繁杂,而相关行政部门人员较少,力量薄弱,存在管理缺位或监督乏力等问题。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原因分析
(一)建筑产品特性决定
建筑工程期货商品,因此招标单位对投标人员的资质、以往的项目经验和业绩对是否中标具有决定性作用。
同时目前的建筑产品所包含的项目清单非常多,在各个项目实施以及各个项目的结算都具有一定的弹性,成本控制方面有一定的伸缩性,黑色利益普遍存在,这对于招投标进行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
对于建筑产品而言,其建筑工程利润较高,排斥竞争的内在动力较强,这就导致了很多投标公司为了获得能成功,不惜采取行贿、给回扣等非法手段以获取更多建筑工程。虽然我国相关法律都规定了违规中标无效的规定,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或利益,很多违规现象并没有严格执行处罚,更多的是罚款解决[3]。
(二)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体制条块分割,各个法人单位承担项目,并由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监督。通过引入招标代理机制来解决项目招标单位素质不一的情况;在施工阶段引入监理单位来解决施工可能出现的问题。从目前的实践来看,目前招标代理机制并没有严格执行第三方的中立原则,主要原因相关体制的问题。现有的体制下,项目的法人并不是真正的法人,而是政府的委托代理人,这就是使得他们在资格评审、选标等工作中仅仅有道德的约束,指导相关机构。从经济学上看,他们可以以体制给予的权利,以较小的风险获得较大的汇报,道德的约束就显得非常乏力。在现实中,容易出现项目业主不干预而招标代理人干预的情况。
同时对于招投标场内出现的违规交易,更多的是通过场外违规交易的结果,但是场外违规交易往往取证较为困难,其交易隐蔽,在现有的法律体制下很容易搪塞过去。而且现有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机制较弱,这也导致了管理环节出现了较多的漏洞,给予违法人员可乘之机。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对策建议
(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①目前在招投标过程中频繁出现的围标、串标等现象,相关部门应依据现有发现的案例,总结相关特点,讨论其应对方法,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大招投标监督力度,使得相关围标、串标现象依赖滋生的土壤丧失。
②对招投标公开制度需更加完善,特别是政府工程建设项目中,需要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所有信息进行公开,以此更好让社会进行监督。
③强化招投标预审机制,对于明显不符合招投标入选资格的投标人进行筛选,加强不合理投标人的排除机制,并坚决予以纠正。
④完善相关举报制度,将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办公室相关联系方式,包括邮箱、电话、传真等公开。对举报事项予以重视,并进行详细调整,对确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进行信息公开。
(二)发挥市场监督作用
①规范和完善现有的市场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公告发布、开评标等全过程程序以及相关管理办法。
②落实评标专家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专家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关评价体系,对专家违规评标事件严格处理。
(三)完善网上招投標方式
未来网上招投标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其具有自身的优势,第一,招投标两人并不需要见面,该特征可以降低围标串标的概率;第二,投标人之间并不需要见面,对方都无法得知竞争者是谁,只能进行公平竞争;第三,招投标成本可降低,减轻招投标相关的费用,增加经济与社会效益。
(四)健全招投标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机制,对相关信用记录及时记录并公示。同时加大投标企业和相关代理机构的违法成本,在原有罚款和无效中标的情况下,还可以增加更为严厉的处罚,包括限制未来招投标等措施,使其违法成本大大增加。
参考文献
[1] 龚建锦,王曾迪.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今日科苑,2010(4):112
[2] 叶仕铭.对工程招投标监管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新疆农垦经济,2005(4):12-15
[3] 吴谨旭.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常见问题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6):33-34
【关键词】 建筑工,招投标,对策
招投标机制在建筑工程承包与发包过程中广泛使用。在上世纪80年代我国在建筑行业引入了招投标机制。但由于目前该行业发展方式尚不规范,管理机制和经验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目前我国招投标机制在建筑工程领域还存在很多问题。
一、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使用招投标过程中主要有规避招标、施工单位不正当竞争、代理单位违规、监管乏力等问题。
(一)建设单位规避招标
(1)肢解工程。目前存在工程肢解为若干个小项目,使得小项目都达不到招投标标准;同时也存在只将工程主体招标,其他非主体工程采用制定工程的方式[1]。
(2)以邀代招。找各种方法采用邀标的方式减少投标公司,或者招标广告性降低以此缩小投标人。
(3)度身招标。个别企业领导利用自身的权利,背后对招投标进行操纵,在招投标过程中设置相关条件,让某一个公司更有优势中标。
(二)施工单位不正当竞争
(1)弄虚作假、收买贿赂。弄虚作假是不少企业进行竞争的主要手段,通过伪造业绩或资历等虚假信息,来骗取招投标资格或者中标;有些公司则通过贿赂相关人员,合谋中标。
(2)围标、陪标、串标。投标人通过招投标人之间事前商量,形成一个联盟,通过围标、陪标或串标等方式中标。有些企业则通过分包转包等方式赢得中间差价。
(三)招标代理单位违规
在招投标运作过程中,某些招投标代理单位利益为重,不正当竞争,或是听从投标单位的意见,许诺代理人保证能够中标。有些招标代理单位从业素质较低,管理较为混乱[2]。
(四)监管乏力
招标工作专业性强且业务繁杂,而相关行政部门人员较少,力量薄弱,存在管理缺位或监督乏力等问题。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原因分析
(一)建筑产品特性决定
建筑工程期货商品,因此招标单位对投标人员的资质、以往的项目经验和业绩对是否中标具有决定性作用。
同时目前的建筑产品所包含的项目清单非常多,在各个项目实施以及各个项目的结算都具有一定的弹性,成本控制方面有一定的伸缩性,黑色利益普遍存在,这对于招投标进行暗箱操作提供了“机会”。
对于建筑产品而言,其建筑工程利润较高,排斥竞争的内在动力较强,这就导致了很多投标公司为了获得能成功,不惜采取行贿、给回扣等非法手段以获取更多建筑工程。虽然我国相关法律都规定了违规中标无效的规定,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或利益,很多违规现象并没有严格执行处罚,更多的是罚款解决[3]。
(二)制度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体制条块分割,各个法人单位承担项目,并由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监督。通过引入招标代理机制来解决项目招标单位素质不一的情况;在施工阶段引入监理单位来解决施工可能出现的问题。从目前的实践来看,目前招标代理机制并没有严格执行第三方的中立原则,主要原因相关体制的问题。现有的体制下,项目的法人并不是真正的法人,而是政府的委托代理人,这就是使得他们在资格评审、选标等工作中仅仅有道德的约束,指导相关机构。从经济学上看,他们可以以体制给予的权利,以较小的风险获得较大的汇报,道德的约束就显得非常乏力。在现实中,容易出现项目业主不干预而招标代理人干预的情况。
同时对于招投标场内出现的违规交易,更多的是通过场外违规交易的结果,但是场外违规交易往往取证较为困难,其交易隐蔽,在现有的法律体制下很容易搪塞过去。而且现有的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机制较弱,这也导致了管理环节出现了较多的漏洞,给予违法人员可乘之机。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对策建议
(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①目前在招投标过程中频繁出现的围标、串标等现象,相关部门应依据现有发现的案例,总结相关特点,讨论其应对方法,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大招投标监督力度,使得相关围标、串标现象依赖滋生的土壤丧失。
②对招投标公开制度需更加完善,特别是政府工程建设项目中,需要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所有信息进行公开,以此更好让社会进行监督。
③强化招投标预审机制,对于明显不符合招投标入选资格的投标人进行筛选,加强不合理投标人的排除机制,并坚决予以纠正。
④完善相关举报制度,将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办公室相关联系方式,包括邮箱、电话、传真等公开。对举报事项予以重视,并进行详细调整,对确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进行信息公开。
(二)发挥市场监督作用
①规范和完善现有的市场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市场公告发布、开评标等全过程程序以及相关管理办法。
②落实评标专家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专家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关评价体系,对专家违规评标事件严格处理。
(三)完善网上招投標方式
未来网上招投标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其具有自身的优势,第一,招投标两人并不需要见面,该特征可以降低围标串标的概率;第二,投标人之间并不需要见面,对方都无法得知竞争者是谁,只能进行公平竞争;第三,招投标成本可降低,减轻招投标相关的费用,增加经济与社会效益。
(四)健全招投标奖惩机制
建立健全招投标信用机制,对相关信用记录及时记录并公示。同时加大投标企业和相关代理机构的违法成本,在原有罚款和无效中标的情况下,还可以增加更为严厉的处罚,包括限制未来招投标等措施,使其违法成本大大增加。
参考文献
[1] 龚建锦,王曾迪.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今日科苑,2010(4):112
[2] 叶仕铭.对工程招投标监管中几个问题的思考[J].新疆农垦经济,2005(4):12-15
[3] 吴谨旭.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常见问题分析[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0(6):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