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作为特定时代背景下的产物,虽发挥过历史作用,近年来其弊端也备受争议。以《违法行为矫治法》取代劳动教养制度,不仅仅是创新一项违法行为矫正制度,而且也是寻求一种更为有效的社会管理方式。《违法行为矫治法》的立法理念,应当是倡导宪法精神,遵循权利本位的价值观;限制行政权力,理顺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强化可诉性和可操作性,突出公正合理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