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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颖超于1992年7月与世长辞,享年88岁。在她生前曾留下两份遗嘱:一份是在她逝世时公开发表的遗嘱;另一份是1982年11月5日,即与她第一份遗嘱隔4个月后,写下的未公开发表的遗嘱,这份遗嘱是邓颖超亲笔写在两页普通的信纸上的。题目是:委托下列同志办的几项事。邓颖超要他们:“在我患病急救时,万勿采取抢救,以免延长病患的痛苦,以免增加有关组织、医疗人员和有关同志的负担。”第二条:“我得病的时候,或我临死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