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难以满足无休止的城市扩张, 解决城市发展瓶颈问题已经成为各地政府的当务之急。克服这个刚性难题,只有从源头上下手,解决城市土地资源管理问题。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机制创新,才能有效缓解城市发展与土地的矛盾,实现经济的良性运行和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城市化;土地管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7-00-01
一、城镇土地资源的现状分析
城镇土地资源是城市建设的空间和载体,为城市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及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空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一种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资源。近几年,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建设异军突起,城镇土地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就我国土地资源总体情况来看,土地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量小,耕地资源紧张,特别是城镇土地用地资源紧缺,而目前在城镇土地的利用过程中卻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做到建设和保护协调发展。城镇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以下矛盾和问题:
(一)城镇土地资源管理体系尚不完善。目前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各级政府经常为短期经济目标忽视长远的角度来规划和利用现有的城镇土地资源,从而造成城镇局部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用地及不合理,造成城镇土地资源有很大的浪费,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城镇土地缺乏科學长远持续的发展规划。就我国的土地总体工作情况来看,土地总量大、人均占有量少,且耕地紧张,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建设用地需求量越来越大。从国家层面,有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上层层面,而具体到基层的县、市缺少长期的城镇用地规划,多有近期或短期的城市建设用地计划,而相关的配套性的规划缺失,缺少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性规划和详细化规划,这种短期行为,制约和影响了城镇建设用地和长远发展。随着城镇建设的加快、乡镇一级的城镇用地呈增长上升的趋势,就基层乡镇来说,乡镇一级的规划存在空白,乡镇既缺少规划专业人员,有无力开展规划设计工作,致使新农村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引进等工作受到了规划的限制,影响了效果。
(三)城镇土地的有效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目前,我国的城镇建设用地紧张,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建设,由城区拆迁改造、棚户区改造、引进促进地区发展的大型工业重点工程项目时,受征拆补偿利益的驱动,在城镇土地的规划区,违法突击和偷抢建行为严重,无规划平手续,建设工程项目许可证,导致违法建设蔓延,而基础土地规划监察力量缺失,就全国而言,城管执法部门履行城乡规划监察职能职责,但在执法实践中存在着错位执法的现象,且土地、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职能交叉,互相推诿,影响了城镇建设土地的有效管理。
(四)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宣传匮乏。对城镇土地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缺少有效的社会宣传,应大力加强对《土地法》《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号召社会各界遵规守纪,特别是应建立健全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群众自觉反对地址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形成全民共管理的有效社会合力,推动正常的城镇建设土地秩序。
二、加强城镇土地管理的思考
(一)加强城镇土地规划管理。城市管理规划先行。这是外地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实践也证明,城镇土地的整体规划,直接影响着城市的今后发展,如果没有超前和一定水准的规划,就会在城市建设中留下败笔和遗憾。要围绕市容环境、市政设施、绿化园林、城乡规划、交通管理、澡污管理、摊贩管理等7个方面制定控制性发展规划详规,重点对各类建筑布局、层高、风格以及外装,各类道路交通、路宽、停车场、通道,城区绿化带、广场、路灯,城区集贸市场、商业街、底店分布,各类广告、公众信息平台,市内公交运输,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的布局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在农村牧区的城乡规划区,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抓紧规划、严管土地、遏制违建、强化管理”的工作思路,重新启动新一轮的镇村建设规划,重点对村集体土地利用整体规划、镇村区域发展控制性详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改造规划,为农村牧区的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城镇土地的执法管理。城市土地管理执法是保障。在城镇土地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懂得执法、会执法,以强有力的执法促进城镇土地规划、建设、管理的协调统一发展。、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土地行政执法机关必须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确立“和谐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理念,统筹兼顾各方关系,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统一、和谐、长效”的管理模式,塑造良好的执法社会形象。要进一步加大城镇土地执法的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城镇土地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平衡的是社会各界和各阶层的用地关系,与人民的生活紧密相连,要切实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积极创新城镇土地执法工作机制。要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土地、规划、城管与建设、公检法、国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畅通信息渠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互通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城镇土地管理执法的强大合力。要建立查处案件移交协调配合机制。土地、城管等执法部门加强与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在查处土地违法建设案件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和村干部的违法建设案件,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成果互用,形成办案合力,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四)加强城镇土地的科学化管理。土地管理工作的程度较为复杂,且信息量非常大,在管理的过程中仅仅依靠单纯的人工操作及纸上操作,不仅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管理成本,并且在管理的过程中也很容易出现信息失真的状况。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土地管理管理部门在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借助网络以及数据库等技术,建立办公系统以及个性化的个人平台。办公系统中增加土地政务的多个方面,比如土地登记、公文管理以及人事管理,并对土地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以及事后分析,为城镇土地的科学发展提供优良的等平台。
综上,对城镇土地管理进行改革创新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适用性已经成为共识。以城镇土地管理综合执法为依托,从立法、执法两个层面进行改革和创新,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土地管理执法效率,从而促进城镇土地的科学利用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海鸿,张斌.虚拟政府参与下的土地管理创新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3).
[2]段朝立.城管执法视角下违法建筑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东大学,2010.
[3]王一川.城镇化进程中的地方治理模式创新[D].复旦大学,2010.
作者简介:王少芹(1982-),女,土右旗,本科,中级(房地产经济师),主要从事土地管理研究。
关键词:城市化;土地管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F29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7-00-01
一、城镇土地资源的现状分析
城镇土地资源是城市建设的空间和载体,为城市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及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必要的场所和空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一种有限的、不可再生的资源。近几年,随着全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城镇建设异军突起,城镇土地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就我国土地资源总体情况来看,土地绝对数量大,人均占有量小,耕地资源紧张,特别是城镇土地用地资源紧缺,而目前在城镇土地的利用过程中卻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做到建设和保护协调发展。城镇土地资源管理中存在以下矛盾和问题:
(一)城镇土地资源管理体系尚不完善。目前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管理体系尚不完善,各级政府经常为短期经济目标忽视长远的角度来规划和利用现有的城镇土地资源,从而造成城镇局部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用地及不合理,造成城镇土地资源有很大的浪费,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城镇土地缺乏科學长远持续的发展规划。就我国的土地总体工作情况来看,土地总量大、人均占有量少,且耕地紧张,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建设用地需求量越来越大。从国家层面,有严格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上层层面,而具体到基层的县、市缺少长期的城镇用地规划,多有近期或短期的城市建设用地计划,而相关的配套性的规划缺失,缺少城市建设用地控制性规划和详细化规划,这种短期行为,制约和影响了城镇建设用地和长远发展。随着城镇建设的加快、乡镇一级的城镇用地呈增长上升的趋势,就基层乡镇来说,乡镇一级的规划存在空白,乡镇既缺少规划专业人员,有无力开展规划设计工作,致使新农村建设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引进等工作受到了规划的限制,影响了效果。
(三)城镇土地的有效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目前,我国的城镇建设用地紧张,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建设,由城区拆迁改造、棚户区改造、引进促进地区发展的大型工业重点工程项目时,受征拆补偿利益的驱动,在城镇土地的规划区,违法突击和偷抢建行为严重,无规划平手续,建设工程项目许可证,导致违法建设蔓延,而基础土地规划监察力量缺失,就全国而言,城管执法部门履行城乡规划监察职能职责,但在执法实践中存在着错位执法的现象,且土地、规划、城管执法等部门职能交叉,互相推诿,影响了城镇建设土地的有效管理。
(四)城镇建设用地的管理宣传匮乏。对城镇土地建设的管理和监督,缺少有效的社会宣传,应大力加强对《土地法》《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号召社会各界遵规守纪,特别是应建立健全信访投诉举报渠道,动员群众自觉反对地址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形成全民共管理的有效社会合力,推动正常的城镇建设土地秩序。
二、加强城镇土地管理的思考
(一)加强城镇土地规划管理。城市管理规划先行。这是外地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实践也证明,城镇土地的整体规划,直接影响着城市的今后发展,如果没有超前和一定水准的规划,就会在城市建设中留下败笔和遗憾。要围绕市容环境、市政设施、绿化园林、城乡规划、交通管理、澡污管理、摊贩管理等7个方面制定控制性发展规划详规,重点对各类建筑布局、层高、风格以及外装,各类道路交通、路宽、停车场、通道,城区绿化带、广场、路灯,城区集贸市场、商业街、底店分布,各类广告、公众信息平台,市内公交运输,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的布局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在农村牧区的城乡规划区,根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抓紧规划、严管土地、遏制违建、强化管理”的工作思路,重新启动新一轮的镇村建设规划,重点对村集体土地利用整体规划、镇村区域发展控制性详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规划,以及新农村建设改造规划,为农村牧区的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保障。
(二)加强城镇土地的执法管理。城市土地管理执法是保障。在城镇土地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懂得执法、会执法,以强有力的执法促进城镇土地规划、建设、管理的协调统一发展。、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土地行政执法机关必须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确立“和谐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理念,统筹兼顾各方关系,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统一、和谐、长效”的管理模式,塑造良好的执法社会形象。要进一步加大城镇土地执法的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城镇土地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平衡的是社会各界和各阶层的用地关系,与人民的生活紧密相连,要切实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积极创新城镇土地执法工作机制。要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土地、规划、城管与建设、公检法、国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畅通信息渠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互通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城镇土地管理执法的强大合力。要建立查处案件移交协调配合机制。土地、城管等执法部门加强与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在查处土地违法建设案件中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和村干部的违法建设案件,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成果互用,形成办案合力,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四)加强城镇土地的科学化管理。土地管理工作的程度较为复杂,且信息量非常大,在管理的过程中仅仅依靠单纯的人工操作及纸上操作,不仅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管理成本,并且在管理的过程中也很容易出现信息失真的状况。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普及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土地管理管理部门在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借助网络以及数据库等技术,建立办公系统以及个性化的个人平台。办公系统中增加土地政务的多个方面,比如土地登记、公文管理以及人事管理,并对土地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事前预测、事中监督以及事后分析,为城镇土地的科学发展提供优良的等平台。
综上,对城镇土地管理进行改革创新的必要性、迫切性和适用性已经成为共识。以城镇土地管理综合执法为依托,从立法、执法两个层面进行改革和创新,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土地管理执法效率,从而促进城镇土地的科学利用和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海鸿,张斌.虚拟政府参与下的土地管理创新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3).
[2]段朝立.城管执法视角下违法建筑治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东大学,2010.
[3]王一川.城镇化进程中的地方治理模式创新[D].复旦大学,2010.
作者简介:王少芹(1982-),女,土右旗,本科,中级(房地产经济师),主要从事土地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