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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将语文课程性质表述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以来,学习语言文字运用是重要的语文教学内容已成为广大语文教师的共识。在此基础上,2015年教育部提出了“学生发展核心素养”这个概念,即学生应具备的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思维能力是学生需要发展的核心素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