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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的刑法体系以概念法学为理论基础,强调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包含关系,案件事实与概念之间的涵摄关系,按照严格的形式逻辑形成判决。封闭的刑法体系强调法律的确定性,却忽略了法律的公平性;强调排除司法者的专断,却也试图排除司法者的价值判断;强调判决的逻辑性,而不是判决的可接受性。开放的刑法体系强调在常识常理常情、宪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目的、刑法的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情理性概念和刑法规则中解释、适用刑法。它不但协调了刑法的普遍正义与个案正义,而且协调了刑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