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在美国最早介入汽车工业管理的是联邦政府的交通部,为了交通运输安全,交通部制定了车辆“召回法”,这是一个与汽车生产厂家有直接关系的法规,它使交通部有权强制汽车公司召回已售出的有安全缺陷的汽车。车主可以向民间的汽车安全中心和交通部所属的公路安全局告发有安全隐患的汽车,经查证属实后,交通部就可责令汽车公司发出车辆召回通知。公路安全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