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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些单位和个人担心移动通信基站存在电磁辐射,不同意建在其驻地和居住区周围这一问题,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一项地方性法规,要求基站投入运行后,应当依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及时公开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信息。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西省电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明确,移动通信基站应当依法履行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严格执行相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确保移动通信基站周围电磁环境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根据条例,对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结果有争议的移动通信基站,电信业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