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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颁布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来,彩虹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中央纪委和国务院国资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经过几年的努力,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惩治和预防腐败能力进一步增强。他们在构建惩防体系建设框架中的主要做法是: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
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完善理论教育机制。一是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把提升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标准;二是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授廉政党课或做反腐倡廉报告制度,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通过坚持定期上党课或作报告,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三是坚持和完善廉洁谈话制度,采取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交流和沟通,达到启发提醒和说服教育的目的。四是运用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教育,针对不同岗位的腐败风险点,进行岗位廉洁从业教育,把风险点变成“安全区”。
完善活动教育机制。一是建立了廉洁文化活动载体,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二是建立了活动宣传载体。通过彩虹电视台、《彩虹报》和党风廉政建设专栏等形式,加强对企业在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引导;三是建立了互联网信息载体。运用科技手段,搭建宣教平台,在彩虹内网、党委网站和精确管理平台上开设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网上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四是建立了移动通讯短信平台活动载体。每月向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手机上发送廉洁短信,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期间适时提醒,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防控机制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的发生
合理设置流程,健全内控防线。集团公司通过建立各种监督制度,对防控流程进行合理设置,对权力进行全程监控,形成了层层监督、环环相扣、有效制约的管理链条,使权力在跟踪监督下规范运行,减少权力运行的随意性,防范廉政风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全面查找风险,明确监督重点。推进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找准部门岗位的腐败风险点,认真梳理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或潜在的腐败风险点,再通过分析和排序,划分出风险等级,明确内控体系的主要监督对象,确保在内部防控中能有的放矢。
完善岗责体系,明确廉政责任。通过对岗位职责的规范和完善,确定各岗位在处理有关业务和工作时所具有的权力和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重要岗位,实现岗位职责与廉政责任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岗责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权,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围绕人、财、物、权、钱、事六个环节,制订各种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制度长效机制,堵塞内部管理漏洞,既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明确规定违反后怎么处理,确立制度的刚性权威,促进行政管理权管理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
落实责任追究,严惩违纪行为。对于违反党纪的行为,充分发挥防控机制的惩戒职能,坚决落实各项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操作的人员,不仅在经济上予以惩罚,对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应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真正起到惩处的震慑作用。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监督机制
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运行
落实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决策、人事等权力的监督,实现对其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落实人事监督。集团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形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审计、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严格执行网上岗位竞聘工作流程,实行民主监督模式,坚持竞聘上岗人员公示制度,坚决杜绝在用人机制上的暗箱操作。近三年来,集团公司共提拔任用初级以上经理人230余人,经评议,职工群众对新提拔的干部满意度为95%以上。
落实财务监督。一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通过制度规范财务运作流程,采取对收入监督与支出监督并举、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并重的方法,加大财务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二是严格审批重大资金支出项目。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对重大金额使用的有关规定,实施逐级授权模式下的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行金额大小分级联签审批支付,从源头上防范资金管理风险。三是对各子公司成本费用、存货、应收账款、负债等关键指标实施有效监控,对集团公司创新产业时期融资对外抵押财务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有效化解财务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率和安全性。
落实物资采购监督。加大网上采购力度,实现了网上询价、比价、技术交流,使供应商供应信息和采购管理信息能快速传递与广泛共享。针对大金额货物的采购,集团公司外聘了有经验、有资质的期货分析师,每月对市场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为领导和采购业务人员提供一份有价值的采购分析报告作为参考,既有效降低了采购风险,节约了资金,同时也对采购人员起到了约束监督作用。
落实法律监督。明确了法务人员要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监督的规定,通过全过程参与公司项目投资、融资、资产(产权)变动等重大经营活动,将法律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有效地杜绝了因违法经营造成的法律案件的发生,目前,全集团合同的法律审查率达到95%以上。
落实审计监督。根据新产业特点制定了《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将原来工程建设项目的事后结算审计拓展为事前、事中及事后全方位审计,实现关口前移。加大了对资金管理权的审计,摸清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消除资金安全隐患。在采购活动中进行了全程审计,防止采购过程中“回扣”“人情标”,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落实民主监督。每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做年度工作报告,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集团组织职工代表对新产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充分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集团工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制订了《彩虹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切实维护了员工合法权益。 落实纪检监察效能监督。建立了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集中研究协调监督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纪检监察处拓宽效能监察领域,加强招标效能监察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完善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诉求渠道,加强与举报人联系沟通,及时告知受理情况,答复调查处理结果。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惩处机制
坚决惩治腐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在资产重组、转型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关联交易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违反“三重一大”规定和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经营管理人员违规交易、以权谋私非法获利、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侵害国家、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对顶风作案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人员追究其责任。
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纪检监察处探索建立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健全协作制度,完善相关程序,形成办案合力。集团各单位加强了与当地纪检监察机构及司法部门的协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探索反腐协作机制,加大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最大限度避免或挽回企业经济损失。
完善案件管理工作。建立案件备案制度,改进案件管理及统计工作的考核办法。健全案件审理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建立了案件处理结果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和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
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是做好信访举报分析工作。发挥信访举报获取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掌握在纪律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深刻分析举报问题的总体特征及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预警防范工作,探索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处理机制。二是注重办案成果转化工作。坚持查办案件与防范腐败相结合,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在提交案件检查报告的同时,提出案例剖析整改建议的报告,查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组织保障机制
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明确职责,组织推进。成立了由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总经理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工作规划》领导推进组,成立了由纪委书记、党工部长、纪检监察处长和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工作规划》考核评价组,明确各自的责任分工。确定了推进惩防体系工作的任务与目标。集团所属各单位也分别成立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执行有力的责任体系。
纪委协调,部门参与。集团纪委通过监督工作联席会的形式,加强了对构建惩防体系的组织协调,紧紧依靠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围绕惩防腐败体系的各要素和管理工作中的各主要流程,排查薄弱环节,完善内控制度,改进流程管理,共同做好统筹规划。
(责任编辑:郝幸田)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
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完善理论教育机制。一是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把提升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标准;二是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授廉政党课或做反腐倡廉报告制度,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通过坚持定期上党课或作报告,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三是坚持和完善廉洁谈话制度,采取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交流和沟通,达到启发提醒和说服教育的目的。四是运用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主题教育,针对不同岗位的腐败风险点,进行岗位廉洁从业教育,把风险点变成“安全区”。
完善活动教育机制。一是建立了廉洁文化活动载体,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二是建立了活动宣传载体。通过彩虹电视台、《彩虹报》和党风廉政建设专栏等形式,加强对企业在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引导;三是建立了互联网信息载体。运用科技手段,搭建宣教平台,在彩虹内网、党委网站和精确管理平台上开设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网上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四是建立了移动通讯短信平台活动载体。每月向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手机上发送廉洁短信,特别是在重要节假日期间适时提醒,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防控机制
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的发生
合理设置流程,健全内控防线。集团公司通过建立各种监督制度,对防控流程进行合理设置,对权力进行全程监控,形成了层层监督、环环相扣、有效制约的管理链条,使权力在跟踪监督下规范运行,减少权力运行的随意性,防范廉政风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全面查找风险,明确监督重点。推进部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找准部门岗位的腐败风险点,认真梳理权力运行中存在的或潜在的腐败风险点,再通过分析和排序,划分出风险等级,明确内控体系的主要监督对象,确保在内部防控中能有的放矢。
完善岗责体系,明确廉政责任。通过对岗位职责的规范和完善,确定各岗位在处理有关业务和工作时所具有的权力和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重要岗位,实现岗位职责与廉政责任有机结合,形成完备的岗责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权,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围绕人、财、物、权、钱、事六个环节,制订各种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建立制度长效机制,堵塞内部管理漏洞,既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又明确规定违反后怎么处理,确立制度的刚性权威,促进行政管理权管理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
落实责任追究,严惩违纪行为。对于违反党纪的行为,充分发挥防控机制的惩戒职能,坚决落实各项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操作的人员,不仅在经济上予以惩罚,对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相应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真正起到惩处的震慑作用。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监督机制
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运行
落实党内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决策、人事等权力的监督,实现对其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落实人事监督。集团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形成了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审计、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严格执行网上岗位竞聘工作流程,实行民主监督模式,坚持竞聘上岗人员公示制度,坚决杜绝在用人机制上的暗箱操作。近三年来,集团公司共提拔任用初级以上经理人230余人,经评议,职工群众对新提拔的干部满意度为95%以上。
落实财务监督。一是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通过制度规范财务运作流程,采取对收入监督与支出监督并举、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并重的方法,加大财务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二是严格审批重大资金支出项目。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对重大金额使用的有关规定,实施逐级授权模式下的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实行金额大小分级联签审批支付,从源头上防范资金管理风险。三是对各子公司成本费用、存货、应收账款、负债等关键指标实施有效监控,对集团公司创新产业时期融资对外抵押财务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有效化解财务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率和安全性。
落实物资采购监督。加大网上采购力度,实现了网上询价、比价、技术交流,使供应商供应信息和采购管理信息能快速传递与广泛共享。针对大金额货物的采购,集团公司外聘了有经验、有资质的期货分析师,每月对市场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为领导和采购业务人员提供一份有价值的采购分析报告作为参考,既有效降低了采购风险,节约了资金,同时也对采购人员起到了约束监督作用。
落实法律监督。明确了法务人员要参与集团重大经营活动监督的规定,通过全过程参与公司项目投资、融资、资产(产权)变动等重大经营活动,将法律风险防控关口前移,有效地杜绝了因违法经营造成的法律案件的发生,目前,全集团合同的法律审查率达到95%以上。
落实审计监督。根据新产业特点制定了《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将原来工程建设项目的事后结算审计拓展为事前、事中及事后全方位审计,实现关口前移。加大了对资金管理权的审计,摸清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消除资金安全隐患。在采购活动中进行了全程审计,防止采购过程中“回扣”“人情标”,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的发生。
落实民主监督。每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做年度工作报告,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集团组织职工代表对新产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充分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集团工会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制订了《彩虹集体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切实维护了员工合法权益。 落实纪检监察效能监督。建立了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集中研究协调监督工作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纪检监察处拓宽效能监察领域,加强招标效能监察工作,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完善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公布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畅通诉求渠道,加强与举报人联系沟通,及时告知受理情况,答复调查处理结果。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惩处机制
坚决惩治腐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查处在资产重组、转型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关联交易和经营管理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违反“三重一大”规定和严重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经营管理人员违规交易、以权谋私非法获利、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侵害国家、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对顶风作案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有失职行为的领导人员追究其责任。
加强与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纪检监察处探索建立协作办案工作机制,健全协作制度,完善相关程序,形成办案合力。集团各单位加强了与当地纪检监察机构及司法部门的协作,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探索反腐协作机制,加大追缴违纪违法款物的力度,最大限度避免或挽回企业经济损失。
完善案件管理工作。建立案件备案制度,改进案件管理及统计工作的考核办法。健全案件审理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建立了案件处理结果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制度和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
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一是做好信访举报分析工作。发挥信访举报获取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及时掌握在纪律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深刻分析举报问题的总体特征及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预警防范工作,探索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处理机制。二是注重办案成果转化工作。坚持查办案件与防范腐败相结合,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在提交案件检查报告的同时,提出案例剖析整改建议的报告,查找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组织保障机制
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明确职责,组织推进。成立了由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总经理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工作规划》领导推进组,成立了由纪委书记、党工部长、纪检监察处长和各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工作规划》考核评价组,明确各自的责任分工。确定了推进惩防体系工作的任务与目标。集团所属各单位也分别成立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执行有力的责任体系。
纪委协调,部门参与。集团纪委通过监督工作联席会的形式,加强了对构建惩防体系的组织协调,紧紧依靠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围绕惩防腐败体系的各要素和管理工作中的各主要流程,排查薄弱环节,完善内控制度,改进流程管理,共同做好统筹规划。
(责任编辑:郝幸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