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带来了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和解放,同时对人们的道德意识也产生强大的冲击,特别是有些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出现道德失范,这实质是投机愚昧的经营观念和道德观念的综合反映,是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与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市场主体必须遵循诚实守信的基本经营原则,才能持续长久经营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从小过做大做强。
一、市场主体道德失范与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是相悖的
市场经济奉行的基本法则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以这一机制为动力,推动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有人崇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不讲信用、大肆欺诈、掺杂使假、逃废债务、损公肥私等。事实上,这是对市场经济法则的曲解。市场主体违反道德,失去诚信,有时虽可凭一时之侥幸获利,但要冒很多很大的风险,或是因纠纷而赔偿损失,或是受到经济处罚,直至法律制裁,更何况且居多情况下仅凭一时之侥幸也很难获利。从长远看,市场主体道德失范也必然会失去信誉,丧失客户,最终必将失去市场,陷入经营困境而关闭,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有资料显示,全国每年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的10%~20%,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5855亿元。
事实说明,市场主体道德失范是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是与市场经济奉行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基本法则相悖的,必然会为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所屏弃。
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经营思想与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正确的指导思想是事业成功的必要条件,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应以正确的经营思想作指导,使自身的经营活动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商品只有卖出去,它的价值才能实现。为此,经营者必须反映和满足用户的需求,树立为用户服务的经营思想。正如东方希望集团公司董事长刘永行所说:“不要老想着怎么去赚钱,而是考虑如何去满足客户的需求,决定能不能挣钱的,不是你自己,而是客户。你给客户提供了超值服务,提供了价值,你也就挣到钱了。”这一经营思想与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该说是一致的。
市场经济遵循等价交换原则,以物质利益作为驱动机制,表面看来似与为人民服务相悖,实质上二者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市场经营主体必须向社会提供适合社会需求的质量好的产品和服务,建立起好的社会信誉,通过为社会服务、为用户服务,并为用户所接受来实现等价交换,从而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在这一过程中,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已经融入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充分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提倡为人民服务的内在统一性。经营者以“一切为了人民,一切对人民负责”作为自己的基本经营思想,这既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经营领域的直接反映,也是市场经济法则对经营者的基本要求,更是立足生存、搞好经营的必由之路。这进一步说明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相适应的,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
三、发展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以诚实守信为基本经营原则
市场机制的高效率是通过市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激发出来的。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更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道德标准,是所有市场主体在经营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市场主体应在不损害其他竞争者、不损害消费者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地去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道就是仁义之道——仁道,仁道是安身立命的基础,生活的准则。求财爱富是人的本性,只是在取用的道上,能够分出品德与素质的高下来。一个人倘若能合理合法地赚钱,合理合法地花钱,不但能让自己的生活富裕,而且对国家和社会进步都是一种贡献,实际上也是爱国的一种表现。可见,仁道求财是要有正确的经营方法和途径。
市场经济愈发达,愈需要诚信良好的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与之相适应,愈需要道德规范和道德的约束力量做支撑,这样市场经济就获得了保持良好正常运行秩序而健康发展的基础,这已被市场经济数百年的发展历史所证实。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只有奉行诚实守信原则,才能赢得更多的客户,才是经营之道、生财之道,才能长久不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靠法制,也要靠德治。德治从人的内心世界规范人的行为,是自律,可以认为道德是最低层次的法律,因此,德治是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积极作用,增强了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和创新意识,市场主体必须树立为用户服务、诚实守信、公平参与、公平竞争、正当竞争的道德观念,把服务、质量、信用、公平、效率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道德规范,按照市场经济法则和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用诚实劳动去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一、市场主体道德失范与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是相悖的
市场经济奉行的基本法则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以这一机制为动力,推动经济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有人崇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不讲信用、大肆欺诈、掺杂使假、逃废债务、损公肥私等。事实上,这是对市场经济法则的曲解。市场主体违反道德,失去诚信,有时虽可凭一时之侥幸获利,但要冒很多很大的风险,或是因纠纷而赔偿损失,或是受到经济处罚,直至法律制裁,更何况且居多情况下仅凭一时之侥幸也很难获利。从长远看,市场主体道德失范也必然会失去信誉,丧失客户,最终必将失去市场,陷入经营困境而关闭,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有资料显示,全国每年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的10%~20%,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5855亿元。
事实说明,市场主体道德失范是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是与市场经济奉行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基本法则相悖的,必然会为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所屏弃。
二、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经营思想与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内在的统一性
正确的指导思想是事业成功的必要条件,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应以正确的经营思想作指导,使自身的经营活动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商品只有卖出去,它的价值才能实现。为此,经营者必须反映和满足用户的需求,树立为用户服务的经营思想。正如东方希望集团公司董事长刘永行所说:“不要老想着怎么去赚钱,而是考虑如何去满足客户的需求,决定能不能挣钱的,不是你自己,而是客户。你给客户提供了超值服务,提供了价值,你也就挣到钱了。”这一经营思想与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应该说是一致的。
市场经济遵循等价交换原则,以物质利益作为驱动机制,表面看来似与为人民服务相悖,实质上二者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市场经营主体必须向社会提供适合社会需求的质量好的产品和服务,建立起好的社会信誉,通过为社会服务、为用户服务,并为用户所接受来实现等价交换,从而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在这一过程中,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已经融入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充分体现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提倡为人民服务的内在统一性。经营者以“一切为了人民,一切对人民负责”作为自己的基本经营思想,这既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在经营领域的直接反映,也是市场经济法则对经营者的基本要求,更是立足生存、搞好经营的必由之路。这进一步说明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相适应的,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服务。
三、发展市场经济要求市场主体以诚实守信为基本经营原则
市场机制的高效率是通过市场主体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激发出来的。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是信用经济。诚实守信既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更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道德标准,是所有市场主体在经营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市场主体应在不损害其他竞争者、不损害消费者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合理合法地去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道就是仁义之道——仁道,仁道是安身立命的基础,生活的准则。求财爱富是人的本性,只是在取用的道上,能够分出品德与素质的高下来。一个人倘若能合理合法地赚钱,合理合法地花钱,不但能让自己的生活富裕,而且对国家和社会进步都是一种贡献,实际上也是爱国的一种表现。可见,仁道求财是要有正确的经营方法和途径。
市场经济愈发达,愈需要诚信良好的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与之相适应,愈需要道德规范和道德的约束力量做支撑,这样市场经济就获得了保持良好正常运行秩序而健康发展的基础,这已被市场经济数百年的发展历史所证实。因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只有奉行诚实守信原则,才能赢得更多的客户,才是经营之道、生财之道,才能长久不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要靠法制,也要靠德治。德治从人的内心世界规范人的行为,是自律,可以认为道德是最低层次的法律,因此,德治是基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积极作用,增强了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和创新意识,市场主体必须树立为用户服务、诚实守信、公平参与、公平竞争、正当竞争的道德观念,把服务、质量、信用、公平、效率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道德规范,按照市场经济法则和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规范、法律规范的要求,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用诚实劳动去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