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行政垄断概述根据《反垄断法》第32条规定,可以给“行政垄断”下这样一个定义,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制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据此,行政垄断具有“主体特殊”、“行为强制”、“目的与动机多样”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