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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是住宅小区业主权力组织的执行机构,在执行业主自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政府在业主委员会成立、改选、撤换等组织问题上有行政指导职权,针对业主委员会的违法性决定有行政命令职权。针对业主委员会的行政备案应当成为一种提供公共服务的形式从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伴随着业主自治意识的形成,政府权力将逐步隐退,政府应当积极适应并推动这一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