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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世纪70年代独立董事制度就已经在英、美公司中兴起,构成了英、美公司治理模式的重要特色.我国<公司法>修改草案的突破之一便是上市公司新增独立董事制度,这对于规范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同时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文章就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独立董事怠于行使其监督权利的现状未得到限制等情况谈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