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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年我省人均GDP为全国的1.86倍2008年,据初步核算,全省生产总值(GDP)为21487亿元,比2007年增长10.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42214元,按6.945的年平均汇率折算为6078美元,比2007年增加1158美元,增长8.6%。我省人均GDP比全国(约22698元、3268美元)高出86%,低于上海、北京、天津,居全国第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