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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产权制度是将传统单向生产模式转变为循环生产模式的基本前提,本文认为只有从产权结构的层面,重新分配生产者和消费者在(电子)产品生产、消费和处置过程中的权利与责任,才能从根本上为(电子)废弃物的资源化与循环利用提供经济激励。有限产权交易制度下的(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包括扩展生产者产品设计和生产责任、废弃物回收和处置责任,以及通过置换使用权与所有权,弱化消费者的废弃物处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