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要查处大案要案,仅靠过去那种“查账本钻故纸堆”式的审计方法远远不能达到目的.必须改革现有的审计实务工作方法,把查处大案要案贯穿于审计实务的整个过程,建立一种贯穿审计过程自始至终的审计系统方法.如果说审前调查阶段是对违法乱纪线索的掌握,内部控制评价阶段是对违法乱纪问题目标的确定,那么,在审计查账阶段就应切实把着眼点放在为查处大案要案提供线索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