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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复杂性、综合性强的决策,其实施也有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最初的规划决策的背景、目标都可能发生了变化,为了适应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形势、新要求,可能需要对原有的规划目标、措施进行调整完善。因此,依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对某一时期、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客观评价与分析,总结成效经验、明晰问题原因、提出政策建议,既是一个科学、完整规划过程的必备环节,更是规划制度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太湖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期评估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3-0292-01
安庆市太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批准实施近3年,由于规划在指标体系、管制分区等方面与上一轮规划有明显差别,在规划实施一定时期内需要及时对其执行情况、实施成效以及适应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从而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的管理和实施、适时调整(修改)规划提供建议和思路。
按照国土资源部先后下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等文件,明确了规划修编(修改)必须前置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国土资源部下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作为规划实施评估的技术指导。
安庆市太湖县地处皖江城市带的西部,在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在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国务院批准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并允许示范区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领域具有先行先试权,促使经济发展更加迅猛,建设用地需求量进一步加大。太湖县以此为契机,对太湖县规划进行了规划中期评估。
一、评估目的及技术路线
(一)评估目的
太湖县规划实施评估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期间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估规划实施的效果,分析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引导规划的有效实施管理,为完善规划实施管理、调整和修改规划提供必要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促进太湖县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内容
规划实施评估遵循客观真实、综合科学、统筹兼顾和评估前置四个原则的基础上,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规划的下达指标完成情况、布局实施情况和规划适应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并根据评估结论对规划的后续实施提出建议。
(三)评估方法
土地规划实施评估中采用了系统分析法、指标评估法、空间分析法、专家咨询法、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等方法。
二、指标执行情况评估
太湖县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评估,选取有代表性的指标,建立指标体系,经过模型建立、指标权重确定、标准化计算和权重计算等过程,得到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评估分值。
(一)规划指标评估
太湖县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评估,从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用地结构与布局情况、用地节约集约程度、规划实施情况和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匹配度等5个方面,选取了18项指标。根据太湖县2005年、2020年和2012年等3个时点的指标数据,通过指标执行情况评估流程得出分值。
(二)规划指标评估结论及执行异常原因
太湖县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评估结果的等级为一般。标准化计算中,标准分60分以下的指标认为执行异常,规划指标评估中执行异常指标有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規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3项。执行异常的原因包括规划指标本身指标较高、规划编制中考虑不足和规划执行中未完全按规划进度实施等。
(三)规划指标评估结论
鉴于太湖县规划指标执行情况,判断规划实施在土地规划目标和管理措施未能顺利推进,且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或趋势与规划目标存在偏离,继续执行规划可能会对地区经济社会正常发展形成束缚。建议适时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以提高规划可操作性和可控性。
三、适应性评估
(一)现行土地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适应性评估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选取4项规划控制性指标和2项规划布局情况对今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适宜程度进行适应性评估。
太湖县现行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度为一般,指标和布局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较适应,但规划弹性空间调和度较小,仅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中用地量较小的、不定位的民生用地。
(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与城镇化、人口规模变化适应性评估
规划执行过程中,太湖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较快,至评估时点2012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已经超出了规划期末的控制目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增加必然为人口的集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企业的集聚也会吸引更多人到城镇范围内落户,随着太湖县城镇建设、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全县城镇化水平和人口规模均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目前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规划与重大经济社会变化适应性评估
太湖县在本轮土地规划实施期间,新增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以及大别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属于国家战略性区域政策变化,并属于发展类区域政策变化。
现行规划拟定的发展方向与重大经济社会变化方向基本一致,但因规划期间国家战略性区域政策变化,引起太湖县域发展的重大变化,也引起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规划布局等都有重大变化。因此认为重大经济社会变化后,现行土地规划已不完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五、规划实施评估结论与建议
(一)评估结论 根据指标执行情况评估和适应性评估,太湖县规划实施评估结论为:
规划实施评估指标总体情况良好,但规划执行异常指标较多;规划实施既保护了耕地又促进了发展;规划指标警情趋于严重,应加大规划执行控制;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性一般;规划即将不适应土地管理的需要。
(二)建议
根据太湖县规划中期评估结论,结合太湖县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进一步加大补充耕地力度;落实新的区域政策;调整用地布局,通过增加流量指标方式解决用地矛盾,及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六、经验体会
(一)规划评估为规划调整完善提供理性参考
规划实施评估过程中,发现在规划指标体系、指标下达数量、指标数据的逻辑关系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规划中期评估能发现规划编制的一些问题,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提供理性参考,慎重考虑有限土地资源统筹利用、规划保护目标统筹落实、规划控制指标统筹安排、规划用地布局统筹协调、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布置,为进一步完善土地规划提供参考。
(二)规划评估为规划实施提供技术参考
规划中期评估是以规划实施情况为评估对象,在太湖县规划实施评估过程中,发现总体指标执行良好,但也存在部分指标执行过快、部分指标执行过慢、部分指标执行出现偏差等的情况。上述问题,可为规划实施提供一系列技术参考,如控制各指标执行进度、及时制定规划实施措施纠偏、及时进行规划局部调整等。
(三)規划评估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规划中期评估在规划编制、规划实施中点出成绩、发现不足,既能反映宏观管理政策的执行效果,又能反映地方在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为国土资源统筹管理提供第一手真实材料,为进一步完善土地规划及其实施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 辛凤云,胡晓洁,张海燕,于广清.论科学发展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J].安徽农学通报,2006年04期.
[2] 韩九云.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后评估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年.
[3] 李章成,杨娟,任国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以绵阳市游仙区为例[J].西南农业学报,2011年03期.
作者简介
鲁李灿(1984-),安徽省太湖县人,大学文化,工作单位太湖县国土资源局。
[关键词]太湖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期评估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3-0292-01
安庆市太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批准实施近3年,由于规划在指标体系、管制分区等方面与上一轮规划有明显差别,在规划实施一定时期内需要及时对其执行情况、实施成效以及适应性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从而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的管理和实施、适时调整(修改)规划提供建议和思路。
按照国土资源部先后下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等文件,明确了规划修编(修改)必须前置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国土资源部下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作为规划实施评估的技术指导。
安庆市太湖县地处皖江城市带的西部,在区域经济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在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国务院批准设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并允许示范区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领域具有先行先试权,促使经济发展更加迅猛,建设用地需求量进一步加大。太湖县以此为契机,对太湖县规划进行了规划中期评估。
一、评估目的及技术路线
(一)评估目的
太湖县规划实施评估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规划实施期间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评估规划实施的效果,分析检查规划实施中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引导规划的有效实施管理,为完善规划实施管理、调整和修改规划提供必要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促进太湖县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评估内容
规划实施评估遵循客观真实、综合科学、统筹兼顾和评估前置四个原则的基础上,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主要包括对规划的下达指标完成情况、布局实施情况和规划适应性进行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并根据评估结论对规划的后续实施提出建议。
(三)评估方法
土地规划实施评估中采用了系统分析法、指标评估法、空间分析法、专家咨询法、因果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等方法。
二、指标执行情况评估
太湖县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评估,选取有代表性的指标,建立指标体系,经过模型建立、指标权重确定、标准化计算和权重计算等过程,得到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评估分值。
(一)规划指标评估
太湖县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评估,从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用地结构与布局情况、用地节约集约程度、规划实施情况和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匹配度等5个方面,选取了18项指标。根据太湖县2005年、2020年和2012年等3个时点的指标数据,通过指标执行情况评估流程得出分值。
(二)规划指标评估结论及执行异常原因
太湖县规划指标执行情况评估结果的等级为一般。标准化计算中,标准分60分以下的指标认为执行异常,规划指标评估中执行异常指标有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規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等3项。执行异常的原因包括规划指标本身指标较高、规划编制中考虑不足和规划执行中未完全按规划进度实施等。
(三)规划指标评估结论
鉴于太湖县规划指标执行情况,判断规划实施在土地规划目标和管理措施未能顺利推进,且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或趋势与规划目标存在偏离,继续执行规划可能会对地区经济社会正常发展形成束缚。建议适时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以提高规划可操作性和可控性。
三、适应性评估
(一)现行土地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适应性评估
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选取4项规划控制性指标和2项规划布局情况对今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适宜程度进行适应性评估。
太湖县现行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度为一般,指标和布局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较适应,但规划弹性空间调和度较小,仅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中用地量较小的、不定位的民生用地。
(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与城镇化、人口规模变化适应性评估
规划执行过程中,太湖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较快,至评估时点2012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已经超出了规划期末的控制目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增加必然为人口的集聚提供了条件和可能,企业的集聚也会吸引更多人到城镇范围内落户,随着太湖县城镇建设、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全县城镇化水平和人口规模均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目前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规划与重大经济社会变化适应性评估
太湖县在本轮土地规划实施期间,新增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以及大别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属于国家战略性区域政策变化,并属于发展类区域政策变化。
现行规划拟定的发展方向与重大经济社会变化方向基本一致,但因规划期间国家战略性区域政策变化,引起太湖县域发展的重大变化,也引起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规划布局等都有重大变化。因此认为重大经济社会变化后,现行土地规划已不完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五、规划实施评估结论与建议
(一)评估结论 根据指标执行情况评估和适应性评估,太湖县规划实施评估结论为:
规划实施评估指标总体情况良好,但规划执行异常指标较多;规划实施既保护了耕地又促进了发展;规划指标警情趋于严重,应加大规划执行控制;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性一般;规划即将不适应土地管理的需要。
(二)建议
根据太湖县规划中期评估结论,结合太湖县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进一步加大补充耕地力度;落实新的区域政策;调整用地布局,通过增加流量指标方式解决用地矛盾,及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
六、经验体会
(一)规划评估为规划调整完善提供理性参考
规划实施评估过程中,发现在规划指标体系、指标下达数量、指标数据的逻辑关系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规划中期评估能发现规划编制的一些问题,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提供理性参考,慎重考虑有限土地资源统筹利用、规划保护目标统筹落实、规划控制指标统筹安排、规划用地布局统筹协调、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布置,为进一步完善土地规划提供参考。
(二)规划评估为规划实施提供技术参考
规划中期评估是以规划实施情况为评估对象,在太湖县规划实施评估过程中,发现总体指标执行良好,但也存在部分指标执行过快、部分指标执行过慢、部分指标执行出现偏差等的情况。上述问题,可为规划实施提供一系列技术参考,如控制各指标执行进度、及时制定规划实施措施纠偏、及时进行规划局部调整等。
(三)規划评估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规划中期评估在规划编制、规划实施中点出成绩、发现不足,既能反映宏观管理政策的执行效果,又能反映地方在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为国土资源统筹管理提供第一手真实材料,为进一步完善土地规划及其实施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 辛凤云,胡晓洁,张海燕,于广清.论科学发展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J].安徽农学通报,2006年04期.
[2] 韩九云.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后评估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0年.
[3] 李章成,杨娟,任国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以绵阳市游仙区为例[J].西南农业学报,2011年03期.
作者简介
鲁李灿(1984-),安徽省太湖县人,大学文化,工作单位太湖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