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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债转股对象由"救银行"转为"救产业",实施原则由政策性转为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主体由资产管理公司主导转变为商业银行主导,市场条件由国家出资和定价转为市场化募资和定价,成为本次债转股的新特点。债转股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它是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和潜在不良资产,降低企业债务负担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