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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深化滨海新区改革开放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滨海新区龙头和引擎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天津滨海新区条例》、《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和《天津市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津政发〔2014〕10号)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向滨海新区下放625项市级权力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