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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于2018年7月13日经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受主任会议委托,环城工委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初审工作,将条例草案列入今年年度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