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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管理”与“校长负责制”都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其实质是对过去上级教育行政机构对学校实施过多“外控”管理的一种矫正。通过权力的下放,学校拥有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从而能够根据本校实际对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及时快速的处理,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效率。这正是他们改革的目的所在,也是二者的共同之处。但在具体做法上二者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比如:在“校本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