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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共设施的有效管理依赖于村民之间良好的合作,而政府的介入是促成村民合作的可供选择的方式之一,但是政府如何把握介入的程度仍然是一个难点问题。通过对桂北T村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制度改进过程的考察可知,“搭便车”行为是导致村民合作陷入困境的根源,而抑制这种行为进而促成村民合作需要排除潜在的干扰、建立能激励参与者的机制以及与管理制度相适应的社会资本,而政府有针对性地介入则弥补了村民在促成彼此合作中的不足,并在其中承担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