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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41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2004—2010年全省农民工和农民科技培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办发[2004]5号),农民工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民工职业技能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