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哲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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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2月10日,虽然已过立春,冷空气却在哈尔滨创造着历史同期气温的最低值,寒风打着旋儿拍在脸上,像刀割一样。在这个周五的上午,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下称河松街中行)比往常更加安静,附近小区楼群很密,却人烟稀疏。在2005年,这里曾发生了震惊全国的10亿银行巨款失窃案。
  严寒之中,沉寂七年的中行巨额资金失窃案近日开始苏醒。2012年1月3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案件的重要嫌疑人之一李东哲已于近期回国投案自首。这是继赖昌星、邓心志、崔自力、曾汉林等犯罪嫌疑人从加拿大遣返回国后,又一名重大经济嫌犯结束海外逃亡的生活。
  追讨欠款追出惊天骗案
  2012年2月10日,《中国新闻周刊》走访多名河松街中行的工作人员,出人意料的是,几乎没有人知道李东哲回来了,甚至有人不知道李东哲是谁,当年的工作人员已经基本被调离。现在的工作人员只听说七年前确曾“发生过大事”。
  彼时,发生在河松街支行的中行巨额资金失窃案是黑龙江省影响极大的金融案件,其涉案范围之广,金额之大在国内也属罕见。
  综合媒体当时的报道可以看出,李东哲是北京世纪绿洲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是中行巨额资金失窃案的主要幕后指使人,他通过与河松街分行原行长高山、东北高速原党委书记张晓光等其他企业一把手之间的私人关系,使用不法手段,控制巨额资金的流向,并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至国外。
  揭开这一巨大资金黑洞的导火线是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向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高速)清欠行动。因东北高速未在2004年9月8日如期偿还贷款,为保证贷款安全,交行长春分行将东北高速诉上法庭,要求东北高速一并偿还尚未到期的1.5亿元贷款。为此,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调解书——要求东北高速于当年11月20日前将剩余的1.5亿元贷款全部还清。然而直至当年12月31日,交行长春分行始终未收到还款。
  2005年1月4日,当东北高速财务人员陪同吉林高法执行人员来河松街支行扣划1.5亿元执行款时,却发现东北高速的2.93亿元存款消失。
  随后,黑龙江哈工大辰能风险投资公司(以下简称辰能公司)、黑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数家单位相继发现账户存款失窃。在办案人员查账过程中,看到河松街支行中除居民存款外开立的对公账户有113个,其中有多个账户发生失款,最后累计总额超过10亿元。
  此案在多家单位产生了震荡效应,2005年1月12日,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张晓光因涉嫌挪用公款与受贿被捕;次日,其妻吕某在北京的寓所跳楼自杀;1月13日,辰能公司总经理赵庆斌在哈尔滨跳楼自杀。最终张晓光于2007年12月4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黑龙江省公安厅宣传处对《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说,当年涉案人员达24人,其中高山、李东哲、李东虎兄弟等6人潜逃。时至今日,谈及此案,黑龙江省公安厅及哈尔滨市公安局仍三缄其口,不愿透露具体细节。
  事实上,李东哲挪用款项的方法很简单,即由“自己人”负责的企业将资金存入“自己人”负责的银行,并保证一定时期内不动用,然后通过银行的“自己人”挪用该款。
  与存款单位将高山案称为“银行丢款案”不同,中行方面一直把高山案定性为一起“涉嫌内外勾结的票据诈骗案”。在张晓光的案例中,可以看出基本的逻辑依据。为了将资金吸引至河松街中行,李东哲会给存款企业的负责人高额的“好处”。根据司法材料显示,张晓光在2001年在河松街支行开户,并相继存入6.24亿资金后,李东哲让手下用两个拉杆箱一次性交给张晓光500万元现金。
  据当时的办案人员称,第一次听到用拉杆箱装钱送的。
  案件事发后,主要犯罪嫌疑人高山、李东哲兄弟等人在2004年年底潜逃加拿大,开始了海外逃亡生活。
  而因重要嫌疑人未能归案,一些侦查线索无法延伸,中行巨额资金失窃案的调查至今尚在进行中。
  
  仓皇出逃
  事发后,高山、李东哲兄弟等人连夜出逃国外。根据加拿大移民局资料显示,高山、李东哲兄弟在2004年12月31日入境加拿大。当时高山已经通过其妻子李雪为主申请人获得了加拿大永久居住权。而李东哲兄弟则是持旅游签证入境,入境时获准在加拿大逗留6个月,至2005年6月期满。
  事实上,高山、李东哲很早就开始涉足温哥华。加拿大移民部的资料显示,2000年1月至2004年7月间,李东哲曾获发9次赴加旅游签证。资料同时显示,李东哲在2002年即有资金进入加拿大。2002年9月,以219万加元购入4套公寓,名字分别为李东哲、李东虎、李东哲的妻子及高山的妻子李雪,该公寓是温哥华商业中心的高级住宅公寓。周围商厦林立,面向风景优美的港湾。距离经常举行大型活动的温哥华会议展览中心只有两个街口。同时,李东哲还曾在温哥华购买过一幢价值300万加元的物业。
  加拿大方面有资料显示,李氏兄弟前后至少将3亿6000万人民币转移到加拿大。
  奢侈的物业房产、巨额资金,一幅美好的生活画卷似乎在高山和李氏兄弟面前铺陈开来。然而,这美好生活尚未开始就戛然而止。
  一位曾参加过李东哲非法逗留庭审的加拿大媒体人称,最初到加拿大时,李东哲每天都会打1至2次电话给张晓光,等候消息及观察事态发展。不久,张晓光被捕,公司被查封,李东哲兄弟一行被公安部通缉。李东哲兄弟就开始变卖其名下所有物业和豪华车辆,并关闭银行账户。到2005年底,在李东哲兄弟的名下,已没有任何银行账户和物业。
  与赖昌星一样,李东哲在加拿大生活期间,有一件事是始终无法回避的,那就是无休无止的打官司。
  2006年11月17日,加拿大有关当局以逾期居留违反移民法为名,签发对李氏兄弟的逮捕令,并于2007年2月23日将其二人在温哥华市中心的喜来登酒店进行逮捕。《环球华报》报道了当时李东哲兄弟被捕的细节,“2007年2月18日至19日间,有人目睹李氏兄弟与一个身份不明人士出现在温哥华市中心的喜来登酒店,当时,这位陌生人将房间钥匙交给李氏兄弟,两人并没在酒店登记。2月20日,温哥华市警与李东哲所住的房间联系,并用中文多次要求开门,但房里的李东哲兄弟拒绝开门。于是市警申请搜查令,在2月23日采用强行手段进入酒店房间,对李氏两人进行逮捕。”
  随后,李东哲兄弟开始进入了加拿大的司法程序。据长期关注高山、李东哲案的加拿大专栏作家李牧说,高山、李东哲和赖昌星滞留在加拿大的模式一致,即合法入境,非法滞留。虽然加拿大对非法滞留会采取驱逐出境措施,但当事人有资格聘请律师提出诉讼。
  李牧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加拿大法律的特点是充分保障程序正义,并且对于在加拿大主权范围内的人都要给予最公正的待遇。李牧说,“但这个公正完全是自说自话:首先法官得搞清楚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按部就班经年累月。然而这才是第一步。”
  于是李东哲兄弟和赖昌星一样,利用加拿大刻板却又宽容的司法审核程序,巧妙地进入了评估—上诉—再评估—再上诉的循环,创造了长期滞留加拿大的空间。
  在加拿大的一位知情人士说,李氏兄弟最初错失了难民申请,虽然俩人曾3次表达要提出难民申请的强烈意愿,但移民局均未受理,且被告知由于驱逐令已签发,依法不能提出难民申请,直接将他们列为无法申请难民者。上述知情人士亦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两人被拘留的地方,管制非常严格,连打电话到外界,搜集有利证据都很困难。
  
  困顿他国
  很少有人知悉被捕前李东哲兄弟在加拿大的生活细节。从加拿大公开的资料显示,自从2007年2月开始,两人就基本失去了自由,李东哲兄弟虽然几次申请保释,但加拿大移民局怀疑李氏兄弟若被保释后,如被裁定遣返,他们有可能不如期报到。因此驳回保释申请,两人一直处在拘留状态中。
  虽然两人在2008年9月,曾获有条件释放,但移民局随即上诉。李东哲兄弟不得已继续拘留。在持续不断的庭审聆讯状态中,李东哲兄弟在加拿大被连续拘留了两年。
  2009年6月联邦法庭裁决,移民部官员不适当行使权力,未经风险评估,便拒绝李东哲、李东虎两人的难民申请,以及准备在2007年遣返两人,有违公平聆讯原则,要求移民部重新考虑个案。
  直到2009年7月,李氏兄弟的律师坎农表示,联邦移民部不能够无限期把两人拘留,也不能够因为他们有潜逃的风险,而罔顾两人的人权。两人才获得“有条件获释”。
  这一次的“有条件释放”,条件极为苛刻。移民部及难民服务局文件显示,李东哲及李东虎兄弟获释后的住处,必须获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书面批准,由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人员全天候监控。每周只有4小时外出时间,并且在规定范围内两人活动。两人需24小时佩戴“电子脚铐”——该电子脚铐具全球定位追踪系统,为此两人还需支付每年1.05万加元的费用。
  同时还要求李东哲不得接触一位称为何柏洪(Ho, Pak Hung,译音)的男子。据加拿大一位关注高山、李东哲案的记者称,在2007年的庭审中,李东哲曾自述说他将所有资金转给一位自称何姓男子,并由何氏负责他的生活费用。
  在一次庭审中,加警方的证据曾特别指出,李兄弟两人曾先后使用至少十个假名字。这足以看出李东哲兄弟在加拿大生活的尴尬。
  与李东哲同时潜逃加拿大的同案嫌疑犯高山虽然因曾获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但他的境遇也没有比李东哲好过多少。公安部向加方列出申请遣返经济犯罪人员的名单中,高山名列第五。
  而加拿大边境局和皇家骑警也于2007年2月16日以四项理由拘留了高山夫妇,这四项理由分别是高山的移民申请表职业资料填报不实;涉嫌持有犯罪所得资产;涉嫌中国国内案件遭中国通缉,以及涉嫌在加国从事洗钱活动等。并且在2008年9月,移民部以高山在申请移民时隐瞒真实职业为由,取消了高山已到手的永久居民身份。
  李东哲的投案自首究竟是官司不断,还是走投无路,人们不得而知。据新华社1月31日的报道称,“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李东哲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其实早些时间,邓心志、赖昌星等人的成功遣返早已揭示了李东哲的最终结局。长期居住在加拿大专栏作家李牧认为,“加拿大驱逐赖昌星回国,极大地促动了李东哲回国自首,这甚至是决定性因素。”
  24小时戴着“电子脚铐”的李东哲又如何能自行回国自首?这成为新的谜团。曾代表赖昌星与加国政府打官司的加拿大律师马塔斯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李东哲两兄弟的案件仍在加国司法程序中,他们须佩戴一种具全球定位追踪系统(GPS)的脚镣,接受监控。也就是说,若加国官方机构事先不获知晓或诸如CBSA这样的机构没有同意认可,想必李东哲无法自行返回中国自首。
  一位知情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李东哲在加拿大后期生活困窘,曾多次向国内的朋友申请过经济援助,但一直未果。
  李东哲回国自首一周后,加拿大总理哈珀即展开了历时5天的正式访华。在此期间,中加双方宣布了一系列重要共识,并签署了有关合作文件,其中特别提到:“双方重申愿根据各自国家法律在打击跨国犯罪和遣返逃犯方面加强合作,扩大司法和执法合作,同意启动中加分享犯罪所得协定谈判。”随着中加双方的司法合作不断加强,由法律程序而留给犯罪嫌疑人的“潜逃滞留”空间,已经越来越小。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2012年春节刚过,辰能公司前董事长贾哲被有关部门带走,而辰能公司是目前黑龙江省内最大的风险投资机构,也是中行高山案中宣布有3.2亿资金失窃的客户。上述知情人士表示,随着中行巨额资金失窃案中的谜团逐渐揭开,不排除将有更多暂时逃脱的嫌犯落入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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