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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否认,在我国经济制度环境变迁下成长起来的中小企业和社会居民,对金融制度服务产生强烈的需求为数颇多,但在我国所面临的现状下,中小企业和一般公民只是正规金融制度的接受者。我国目前的正规金融制度变迁均为强制性制度变迁,是通过政府法令等手段进行的,政府在制度选择的基础上与制度变革始终都是处于主动地位,这也表明了其为正规金融制度的决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