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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处洗钱案件时,公安机关和反洗钱监管机关均有各自的优势。反洗钱监管机关对监管对象比较熟悉,拥有反洗钱监管手段,通过反洗钱调查,能获得有关洗钱活动的信息。公安机关拥有专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拥有专门的侦查队伍,对洗钱犯罪打击力度大。两机关加强协作与配合的措施主要有公安部向中国人民银行派驻联络员,设立联络员办公室;建立协调机制;建立联合督办制度;建立情报会商、案件会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