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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一九九三年九月二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提出了“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行为”概念,本文对此行为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一、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其违法构成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鲁克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演,冒充他人企业的名称和姓名,伪造冒用商品质量标志的行为。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构成:1、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秩序.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关于假冒伪劣行为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