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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体融合”相较于“教体结合”对体育人才的培养更具实效性,两者的根本在于主体、管理模式以及运行机制上的差异.高校以“教体融合”为根基进行体育人才的培养,有助于培养目标的长远性、培养主体的协调性、培养对象的多元性、培养过程的科学性,多方面、全方位为体育人才培养提供便捷,真正实现体育教育领域的“中国梦”.探索高校“教体融合”体育人才培养途径显得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