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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审批行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省政府决定设立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从2001年12月7日起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省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受理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递交的需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包括申领许可证、执照、批准文件等),按规定直接办理或者转交有关部门办理;为服务对象提供投资政策规定和申办证、照等事项的咨询;受理对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