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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医改的逐步实施,医疗收费己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宣武区物价局和区卫生局在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明码标价试行规定》过程中,结合本区医院的实际情况,开展了“药品价格清单和医疗项目、标准清单制”的做法,通过施行清单制,增加了收费的透明度,减少了医患之间的纠纷,这一做法值得其他医疗单位借鉴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