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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有媒体曝料称,美的集团旗下子公司遭遇规模高达10亿元的银行理财诈骗。
当日,美的集团在官方微信发文承认,去年3月集团子公司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美的”)在购买价值10亿元的理财产品时遭遇诈骗。
美的遭遇黄姓行长
根据合肥美的在一份《民事诉状》中的说法,2016年3月初,美的金融中心安徽分部的负责人李某,向其大學同学透露“美的理财业务最重要的要求是要有银行兜底”。获知这一信息后几天,这位大学同学辗转通过一位证券公司的投资经理,向李某介绍了一个7亿元的理财项目。
上述理财产品合同显示,7亿元的理财项目,名为“财通资产-创赢1号单一客户专项资管计划”,产品推介银行为农业银行成都武侯支行,资产管理人为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财通”),资产托管人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项目标的公司是农行成都武侯支行的3个“授信客户”。
不过,据这份理财产品合同的“声明与承诺”一栏显示,除了上海财通本身以外,该产品还搭建了另一层通道“渤海信托贷款项目单一信托计划”,即理财产品资金流向的实质是穿越上海财通、渤海信托两层通道,最终贷款给项目标的公司。
据悉,该资管专项计划期限为2年,预期年化收益为6.7%。合同规定,“本资产管理计划项下,资产管理人仅作为通道功能的主体,资产管理人无需对资管计划投资标的进行实质审查。资产委托人已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标的的资金用途、交易对手、担保措施等的资信及其他背景状况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若出现委托资产无法收回本息或遭受损失等情形的,资产委托人自行承担风险……”该产品的增信措施则是“农业银行成都武侯支行”出具的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函》。
根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叙述,结合接近案件人士对记者的说法,美的金融中心安徽分部的负责人李某,在拿到理财产品全套资料后,向其上级领导汇报,随后与其风险管理部同事前往成都当地银行调查。
蹊跷的情节在这一刻拉开序幕。2016年3月22日,来自美的方面的2名工作人员以及上海财通的项目经办人等一行,由一名自称为“农行成都武侯支行客户经理”的人士陈某接待,来到了农行成都武侯支行办公大楼。
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称,“陈某领着美的方面等人从一层营业厅进入,坐上电梯进入办公区。全程并无任何人要求登记或出示证件,亦无人询问或阻拦。进入办公室后,陈某向大家介绍一名号称‘黄××行长’的中年男子,随后双方交换了名片。本次会面持续一小时。”
合肥美的表示,在美的工作人员查看3个“授信客户”的全部资料并提问后,上述这位“黄××行长”当着美的公司人士的面,从办公桌抽屉里拿出“农行成都武侯支行”的公章,因第一次盖章不清晰,“行长”又加盖了一次。
一个细节是,美的方面在对盖了公章的《承诺函》进行核对、拍照留存后,提出“《承诺函》原件要不要密封一下”。但“行长”的回答则是,“《承诺函》签署日期还是空着的,现在没有必要密封,等你们落实了放款时间、填上签署日期后再密封吧。”
风控措施不够严谨
据悉,在正式放款前,美的集团内部对这笔涉及7亿元的理财计划进行了内部论证和审批。
美的方面提交给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内部项目审批记录显示,前往成都尽调后,美的集团金融中心安徽分部的负责人李某原本对这个项目充满信心。
当时,李某向上级汇报称,“该项目借款人为农行授信客户,由成都农行兜底。与风险部一起现场尽调,核查借款人经营情况良好,且底层资产具备有效的抵质押担保,建议操作。”
美的金融中心的陈姓主管领导提出疑问,“用一个资管计划再套一个信托计划是出于什么考虑?信托计划是单一还是集合?”
“项目是财通资管对接的,委托渤海信托放款。信托计划是单一信托计划。”李某随后回应,并在此强调底层资产对应是成都农行三个授信客户,交易机构较为清晰,风险可控。
陈姓主管领导遂批示了“同意”,不过仍叮嘱称,“购买后贷后管理工作要做好,至少每季要求兜底银行提供底层资产风险排查报告,争取每半年走访一次兜底银行及底层资产债务人。”此外,他还提出,“建议今后分部的理财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及底层资产以安徽省及周边地区为主。”
美的方面提交给法院的内部邮件记录显示,美的集团金融中心风险管理部门亦对上述理财项目进行了论证。尽管有人曾对业务中做出“本笔投资的主债权相当于没有担保措施,我们唯一的保障在于农行出具的承诺函,该风险请予以特别注意”的提示,但至少2决策者均以“美的集团此前曾有过多次类似操作”为由,认为“风险相对可控”。
2016年4月7日,美的集团正式放款。7亿元资金由美的总部拨付给合肥美的,由后者放款至资管计划的托管银行,再经过下一层通道渤海信托,最终落入实际用资的三家公司账户中。
可以看出,前述去年3月22日在农行成都武侯支行办公室内签署的《承诺函》,是这一项涉及7亿元资金理财计划中最核心的增信措施。但记者向多名银行、资管业务人士了解到,在类似上述理财产品的业务中,银行是否应该出具兜底函存在争议。
一位从事投行和部分资管业务的券商人士表示,在上述操作模式中,银行不该兜底。“汇票等业务银行可以正常信用兜底,资管计划、信托不该由银行兜底。”该人士推测,如果确实存在银行兜底,可能是为了赚利差,或者有其他业务合作。
一家国有大型银行的支行副行长亦称,这样的兜底协议,银行按照规定是不能出的。“不能说不存在。存在,但是不合规。”
一位股份制银行业务人员则表示,“银行在操作时,如果出具承诺函,一般是实际用资方的这部分资产本身就是银行的,或者有时候实际用资方是银行的优质大客户,在合作到期后,为了维护客户,会帮忙找一笔贷款。” 合计被骗高达10亿元
在放款后2个月,即2016年5月,美的集团总部资金中心的主管领导前往农行成都武侯支行进行投后核查,遂揭开了这一“骗局”背后的真相。
根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说法:最核心的《承诺函》上的印章为伪造,蓋章的“黄xx”行长为假冒,负责接待的“客户经理”陈某亦为假冒;三个借款企业的授信资料(包括上级分行的授信批复、抵质押证书、支行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物业评估报告)全是伪造的,上面盖的公章也全是非法私刻的;而陈某等人用以接待美的方面的办公室,则实际上是农行成都武侯支行一位路姓副行长的“行长办公室”。
随后,合肥美的迅速向合肥高新区公安分局报案。因案情特别重大,合肥公安立即立案侦查。记者从接近案件的人士处获悉,策划上述“骗局”的陈某等人,均已经被逮捕。而资金流向的三个实际用资方,有多人在逃。
根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说法,在农行成都武侯支行设下“骗局”的陈某等人获得了3家借款企业的巨额好处费。记者从其中2家涉案公司相关人士处获悉,陈某等人从2家公司获得的“好处费”为8 100万元。
合肥美的还称,农行成都武侯支行路姓副行长,实际上曾向陈某等人出借过3次“行长办公室”;目前该路姓副行长已取保候审。不过,该《民事诉状》并未具体提及,除了美的方面外,另外2次被接待方是谁。
接近案件的人士则透露,“其他两次接待了两个金融机构,但陈某等人并没有得手。”
据了解,除合肥公安刑事立案外,美的集团目前已对上述三个实际用资方企业以及农行成都武侯支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三个用资方赔偿全部7亿元本金及利息,判令农行成都武侯支行承担全部的连带责任。安徽省高院已受理该案。
记者还获悉,与上述7亿元理财“骗局”几乎同一时间,美的另有3亿元理财资金遭遇了相似的情况,涉案银行为“重庆银行贵阳分行”。这也意味着,美的被骗的理财资金达到10亿元。
公司仍然热衷理财
6月29日,美的集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针对市场所关注的美的集团下属公司理财案件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声明》中承认,美的集团下属合肥美的冰箱公司确实在去年3月购买了10亿理财信托产品,并在购买后2个月后,公司内核查发现该委托理财事项存在诈骗风险,并第一时间报案。
《声明》透露,目前案件侦查正在进行,主要涉案人员正在或已被抓捕归案,公司已收回部分委托理财资金,冻结和查扣了大部分涉案资金或资产,部分涉案人员资产正在进一步追缴中。
美的集团同时强调,鉴于该诈骗事项预计的损失金额有限,在信息披露及会计处理上,公司遵循了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事项;公司已对现存委托理财产品进行了全面核查,未发现存在类似的问题。
实际上,梳理近5年来美的集团的年报和财务报表可以发现,美的对银行理财产品似乎钟爱有加,2014年、2016年还专门发布过《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据了解,自2013年起,美的每年都会花费大额资金来投入到理财产品,截至2016年底,4年间累计买入2 292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累计收益达37.85亿元,占其同期累计净利润的8.75%。
其中,2016年3月,美的宣布计划在董事会决议后的1年时间里,使用不超过350亿元自由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也正是在此之后,美的遭遇了前述的10亿元理财骗局。数据显示,当年美的委托的理财产品金额达363.5亿元,实现收益12.7亿元。
不过,误中骗局的美的似乎对理财投资仍然抱有信心。在上述案件发生一年后,美的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再次决定,拟使用合计不超过40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美的集团在随后发布的公告中表示。
当日,美的集团在官方微信发文承认,去年3月集团子公司合肥美的电冰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美的”)在购买价值10亿元的理财产品时遭遇诈骗。
美的遭遇黄姓行长
根据合肥美的在一份《民事诉状》中的说法,2016年3月初,美的金融中心安徽分部的负责人李某,向其大學同学透露“美的理财业务最重要的要求是要有银行兜底”。获知这一信息后几天,这位大学同学辗转通过一位证券公司的投资经理,向李某介绍了一个7亿元的理财项目。
上述理财产品合同显示,7亿元的理财项目,名为“财通资产-创赢1号单一客户专项资管计划”,产品推介银行为农业银行成都武侯支行,资产管理人为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财通”),资产托管人是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项目标的公司是农行成都武侯支行的3个“授信客户”。
不过,据这份理财产品合同的“声明与承诺”一栏显示,除了上海财通本身以外,该产品还搭建了另一层通道“渤海信托贷款项目单一信托计划”,即理财产品资金流向的实质是穿越上海财通、渤海信托两层通道,最终贷款给项目标的公司。
据悉,该资管专项计划期限为2年,预期年化收益为6.7%。合同规定,“本资产管理计划项下,资产管理人仅作为通道功能的主体,资产管理人无需对资管计划投资标的进行实质审查。资产委托人已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标的的资金用途、交易对手、担保措施等的资信及其他背景状况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若出现委托资产无法收回本息或遭受损失等情形的,资产委托人自行承担风险……”该产品的增信措施则是“农业银行成都武侯支行”出具的保本保收益的《承诺函》。
根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叙述,结合接近案件人士对记者的说法,美的金融中心安徽分部的负责人李某,在拿到理财产品全套资料后,向其上级领导汇报,随后与其风险管理部同事前往成都当地银行调查。
蹊跷的情节在这一刻拉开序幕。2016年3月22日,来自美的方面的2名工作人员以及上海财通的项目经办人等一行,由一名自称为“农行成都武侯支行客户经理”的人士陈某接待,来到了农行成都武侯支行办公大楼。
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称,“陈某领着美的方面等人从一层营业厅进入,坐上电梯进入办公区。全程并无任何人要求登记或出示证件,亦无人询问或阻拦。进入办公室后,陈某向大家介绍一名号称‘黄××行长’的中年男子,随后双方交换了名片。本次会面持续一小时。”
合肥美的表示,在美的工作人员查看3个“授信客户”的全部资料并提问后,上述这位“黄××行长”当着美的公司人士的面,从办公桌抽屉里拿出“农行成都武侯支行”的公章,因第一次盖章不清晰,“行长”又加盖了一次。
一个细节是,美的方面在对盖了公章的《承诺函》进行核对、拍照留存后,提出“《承诺函》原件要不要密封一下”。但“行长”的回答则是,“《承诺函》签署日期还是空着的,现在没有必要密封,等你们落实了放款时间、填上签署日期后再密封吧。”
风控措施不够严谨
据悉,在正式放款前,美的集团内部对这笔涉及7亿元的理财计划进行了内部论证和审批。
美的方面提交给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内部项目审批记录显示,前往成都尽调后,美的集团金融中心安徽分部的负责人李某原本对这个项目充满信心。
当时,李某向上级汇报称,“该项目借款人为农行授信客户,由成都农行兜底。与风险部一起现场尽调,核查借款人经营情况良好,且底层资产具备有效的抵质押担保,建议操作。”
美的金融中心的陈姓主管领导提出疑问,“用一个资管计划再套一个信托计划是出于什么考虑?信托计划是单一还是集合?”
“项目是财通资管对接的,委托渤海信托放款。信托计划是单一信托计划。”李某随后回应,并在此强调底层资产对应是成都农行三个授信客户,交易机构较为清晰,风险可控。
陈姓主管领导遂批示了“同意”,不过仍叮嘱称,“购买后贷后管理工作要做好,至少每季要求兜底银行提供底层资产风险排查报告,争取每半年走访一次兜底银行及底层资产债务人。”此外,他还提出,“建议今后分部的理财业务合作金融机构及底层资产以安徽省及周边地区为主。”
美的方面提交给法院的内部邮件记录显示,美的集团金融中心风险管理部门亦对上述理财项目进行了论证。尽管有人曾对业务中做出“本笔投资的主债权相当于没有担保措施,我们唯一的保障在于农行出具的承诺函,该风险请予以特别注意”的提示,但至少2决策者均以“美的集团此前曾有过多次类似操作”为由,认为“风险相对可控”。
2016年4月7日,美的集团正式放款。7亿元资金由美的总部拨付给合肥美的,由后者放款至资管计划的托管银行,再经过下一层通道渤海信托,最终落入实际用资的三家公司账户中。
可以看出,前述去年3月22日在农行成都武侯支行办公室内签署的《承诺函》,是这一项涉及7亿元资金理财计划中最核心的增信措施。但记者向多名银行、资管业务人士了解到,在类似上述理财产品的业务中,银行是否应该出具兜底函存在争议。
一位从事投行和部分资管业务的券商人士表示,在上述操作模式中,银行不该兜底。“汇票等业务银行可以正常信用兜底,资管计划、信托不该由银行兜底。”该人士推测,如果确实存在银行兜底,可能是为了赚利差,或者有其他业务合作。
一家国有大型银行的支行副行长亦称,这样的兜底协议,银行按照规定是不能出的。“不能说不存在。存在,但是不合规。”
一位股份制银行业务人员则表示,“银行在操作时,如果出具承诺函,一般是实际用资方的这部分资产本身就是银行的,或者有时候实际用资方是银行的优质大客户,在合作到期后,为了维护客户,会帮忙找一笔贷款。” 合计被骗高达10亿元
在放款后2个月,即2016年5月,美的集团总部资金中心的主管领导前往农行成都武侯支行进行投后核查,遂揭开了这一“骗局”背后的真相。
根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说法:最核心的《承诺函》上的印章为伪造,蓋章的“黄xx”行长为假冒,负责接待的“客户经理”陈某亦为假冒;三个借款企业的授信资料(包括上级分行的授信批复、抵质押证书、支行的尽职调查报告和物业评估报告)全是伪造的,上面盖的公章也全是非法私刻的;而陈某等人用以接待美的方面的办公室,则实际上是农行成都武侯支行一位路姓副行长的“行长办公室”。
随后,合肥美的迅速向合肥高新区公安分局报案。因案情特别重大,合肥公安立即立案侦查。记者从接近案件的人士处获悉,策划上述“骗局”的陈某等人,均已经被逮捕。而资金流向的三个实际用资方,有多人在逃。
根据合肥美的在《民事诉状》中的说法,在农行成都武侯支行设下“骗局”的陈某等人获得了3家借款企业的巨额好处费。记者从其中2家涉案公司相关人士处获悉,陈某等人从2家公司获得的“好处费”为8 100万元。
合肥美的还称,农行成都武侯支行路姓副行长,实际上曾向陈某等人出借过3次“行长办公室”;目前该路姓副行长已取保候审。不过,该《民事诉状》并未具体提及,除了美的方面外,另外2次被接待方是谁。
接近案件的人士则透露,“其他两次接待了两个金融机构,但陈某等人并没有得手。”
据了解,除合肥公安刑事立案外,美的集团目前已对上述三个实际用资方企业以及农行成都武侯支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三个用资方赔偿全部7亿元本金及利息,判令农行成都武侯支行承担全部的连带责任。安徽省高院已受理该案。
记者还获悉,与上述7亿元理财“骗局”几乎同一时间,美的另有3亿元理财资金遭遇了相似的情况,涉案银行为“重庆银行贵阳分行”。这也意味着,美的被骗的理财资金达到10亿元。
公司仍然热衷理财
6月29日,美的集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针对市场所关注的美的集团下属公司理财案件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声明》中承认,美的集团下属合肥美的冰箱公司确实在去年3月购买了10亿理财信托产品,并在购买后2个月后,公司内核查发现该委托理财事项存在诈骗风险,并第一时间报案。
《声明》透露,目前案件侦查正在进行,主要涉案人员正在或已被抓捕归案,公司已收回部分委托理财资金,冻结和查扣了大部分涉案资金或资产,部分涉案人员资产正在进一步追缴中。
美的集团同时强调,鉴于该诈骗事项预计的损失金额有限,在信息披露及会计处理上,公司遵循了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事项;公司已对现存委托理财产品进行了全面核查,未发现存在类似的问题。
实际上,梳理近5年来美的集团的年报和财务报表可以发现,美的对银行理财产品似乎钟爱有加,2014年、2016年还专门发布过《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据了解,自2013年起,美的每年都会花费大额资金来投入到理财产品,截至2016年底,4年间累计买入2 292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累计收益达37.85亿元,占其同期累计净利润的8.75%。
其中,2016年3月,美的宣布计划在董事会决议后的1年时间里,使用不超过350亿元自由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也正是在此之后,美的遭遇了前述的10亿元理财骗局。数据显示,当年美的委托的理财产品金额达363.5亿元,实现收益12.7亿元。
不过,误中骗局的美的似乎对理财投资仍然抱有信心。在上述案件发生一年后,美的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再次决定,拟使用合计不超过40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美的集团在随后发布的公告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