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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延续和提升。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当前,湖南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提前谋划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成为当务之急。
聚焦精准精细,在理念方法上做到有机衔接
脱贫攻坚中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极其宝贵,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应当借鉴运用。工作理念上,进一步强化精准理念,在乡村振兴中充分体现文化、资源、条件、基础等方面差异,产业发展要精准定位、一县一特,乡村建设要精心规划、因地制宜,资金投入要精确制导、避免漫灌,农村事务要精细管理、改革创新,确保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工作思路上,把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帮扶重心转移到非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相对贫困人口和落后地区,着力解决好边缘贫困人口生活困难问题。从不同地区的实际出发,明确不同村庄、不同阶段乡村振兴的发展要求和具体目标,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吊高胃口。工作方法上,继续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借鉴脱贫攻坚“三落实”的做法,层层压实责任,引导广大干部投身农村大舞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要建立健全贫困户动态监测机制,动态掌握农户家庭出现的突发性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和防止对象致贫返贫。
防止福利陷阱,在政策设计上做到有机衔接
脱贫攻坚主要是消灭绝对贫困,乡村振兴主要是解决相对贫困。要把握解决阶段性的绝对贫困与长期性的相对贫困的联系与区别,把握相对贫困与临时困难的联系与区别,科学做好顶层设计,明确乡村振兴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使政策体现针对性、有效性、长期性。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脱贫摘帽后,对相关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进行清理,该保持的保持,该调整的调整。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四梁八柱”的政策体系,在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优先向相对贫困地区倾斜,促进各地区均衡发展。科学编制规划。把脱贫攻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任务,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保规划“四规合一”,保持规划的一致性、连续性、可行性。按照“群众参与、经济适用、简便易行、通俗易懂、多规合一”原则,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着力深化改革。要持续加大农村综合改革力度,尤其是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等改革事项,力争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集体成员身份确认主体任务。
瞄准城乡均等,在基本公共服务上做到有机衔接
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体现共享性、平等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落后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推进乡村农田、公路、供水、供电、网络等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开展示范县、示范乡镇美丽农村公路建设试点,完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打通农村公路的“最后一公里”,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相对贫困地区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和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等经费的倾斜力度,抓好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软件”提升,为农村发展、农民生活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优质的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好乡村振兴战略首场战役,以创建美丽乡村为抓手,突出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增强可持续性,在发展产业扩大就业上做到有机衔接
防止发展产业中的短期行为,注重产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质量和效益,着力构建乡村现代产业体系。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围绕全省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统筹推进产业扶贫和“六大强农”行动,引导农业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生产和企业化管理。打造一批社会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片区品牌,发挥品牌价值对农民增收的乘数作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良性互动,开展农产品初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粗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协调发展,积极培育民宿民俗、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健养老、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行“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经营模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稳固的利益纽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生产融资等服务,提升农户专业化生产水平。加强就业培训。注重解决易地搬迁扶贫对象的就业问题,确保每户至少1名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使其稳得住、融得进、能发展。设置驻村辅警、护林员、清洁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相对贫困人口。建设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基地、田间学校,精心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就業创业,打造一支成千上万、懂农业爱农村善经营能致富的“三农”人才队伍。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在发展动力上做到有机衔接
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推进乡村振兴,都要积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共建共管共享。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振兴发展成果由农民共享。推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对财政支持的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建设管护主体,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弘扬新乡贤文化。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坚决遏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买码赌博、办酒泛滥、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发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将优良家风家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用文化力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从而解放群众思想,激发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加快落实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促进智力向农村汇聚,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大显身手,成为乡村振兴带头人、领路人。
突出基层党建,在乡村治理上做到有机衔接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坚强引领,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向相对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党支部书记“领头雁”的作用,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战斗力。持续不懈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整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严实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建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严格选人用人标准,选强选优配齐村支两委班子,特别是要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大力整治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高度重视农村后备干部的培养,着力将政治上可靠、致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青年致富带头人发展成党员、村干部,培养储备一支德才兼备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加强乡村依法治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运用法治思维构建农村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生产生活,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
聚焦精准精细,在理念方法上做到有机衔接
脱贫攻坚中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极其宝贵,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应当借鉴运用。工作理念上,进一步强化精准理念,在乡村振兴中充分体现文化、资源、条件、基础等方面差异,产业发展要精准定位、一县一特,乡村建设要精心规划、因地制宜,资金投入要精确制导、避免漫灌,农村事务要精细管理、改革创新,确保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工作思路上,把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将帮扶重心转移到非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相对贫困人口和落后地区,着力解决好边缘贫困人口生活困难问题。从不同地区的实际出发,明确不同村庄、不同阶段乡村振兴的发展要求和具体目标,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吊高胃口。工作方法上,继续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借鉴脱贫攻坚“三落实”的做法,层层压实责任,引导广大干部投身农村大舞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要建立健全贫困户动态监测机制,动态掌握农户家庭出现的突发性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和防止对象致贫返贫。
防止福利陷阱,在政策设计上做到有机衔接
脱贫攻坚主要是消灭绝对贫困,乡村振兴主要是解决相对贫困。要把握解决阶段性的绝对贫困与长期性的相对贫困的联系与区别,把握相对贫困与临时困难的联系与区别,科学做好顶层设计,明确乡村振兴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使政策体现针对性、有效性、长期性。完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脱贫摘帽后,对相关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进行清理,该保持的保持,该调整的调整。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四梁八柱”的政策体系,在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修复治理等方面优先向相对贫困地区倾斜,促进各地区均衡发展。科学编制规划。把脱贫攻坚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阶段性任务,纳入乡村振兴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保规划“四规合一”,保持规划的一致性、连续性、可行性。按照“群众参与、经济适用、简便易行、通俗易懂、多规合一”原则,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着力深化改革。要持续加大农村综合改革力度,尤其是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等改革事项,力争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集体成员身份确认主体任务。
瞄准城乡均等,在基本公共服务上做到有机衔接
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体现共享性、平等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落后地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推进乡村农田、公路、供水、供电、网络等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开展示范县、示范乡镇美丽农村公路建设试点,完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打通农村公路的“最后一公里”,逐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相对贫困地区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和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等经费的倾斜力度,抓好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软件”提升,为农村发展、农民生活提供更加全面、更加优质的保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好乡村振兴战略首场战役,以创建美丽乡村为抓手,突出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增强可持续性,在发展产业扩大就业上做到有机衔接
防止发展产业中的短期行为,注重产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提升质量和效益,着力构建乡村现代产业体系。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围绕全省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统筹推进产业扶贫和“六大强农”行动,引导农业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生产和企业化管理。打造一批社会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特色片区品牌,发挥品牌价值对农民增收的乘数作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良性互动,开展农产品初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粗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协调发展,积极培育民宿民俗、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康健养老、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行“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经营模式,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稳固的利益纽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生产融资等服务,提升农户专业化生产水平。加强就业培训。注重解决易地搬迁扶贫对象的就业问题,确保每户至少1名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使其稳得住、融得进、能发展。设置驻村辅警、护林员、清洁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相对贫困人口。建设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育基地、田间学校,精心开展具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积极推动农村劳动力就業创业,打造一支成千上万、懂农业爱农村善经营能致富的“三农”人才队伍。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在发展动力上做到有机衔接
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推进乡村振兴,都要积极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共建共管共享。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振兴发展成果由农民共享。推行一事一议、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对财政支持的小型项目,优先安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建设管护主体,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感。弘扬新乡贤文化。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坚决遏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买码赌博、办酒泛滥、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发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将优良家风家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用文化力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从而解放群众思想,激发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加快落实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促进智力向农村汇聚,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大显身手,成为乡村振兴带头人、领路人。
突出基层党建,在乡村治理上做到有机衔接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坚强引领,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向相对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发挥好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党支部书记“领头雁”的作用,切实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凝聚力、战斗力。持续不懈加强作风建设,锲而不舍整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严实的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建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严格选人用人标准,选强选优配齐村支两委班子,特别是要选好村党支部书记。大力整治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高度重视农村后备干部的培养,着力将政治上可靠、致富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青年致富带头人发展成党员、村干部,培养储备一支德才兼备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加强乡村依法治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运用法治思维构建农村社会治理制度体系,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农村生产生活,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