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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电子签名立法进行得如火如荼.其中,数据电文制度是该法要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而辨真规则则是数据电文制度的核心.本文分析了确立数据电文辨真规则的三大挑战,并比较了直接与间接两种方式的可行性,进而提出采取间接方式是构建我国数据电文辨真规则的理性选择.最后,文章指出我国<电子签名法>草案第10条基本上符合数据电文的使用规律与世界立法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