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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殷璠始明确用“兴象”一词来论诗,后人即一直将其作为论诗的重要理论之一;明清时期“神韵”派在前人的基础上,对其作了更深入的探讨和阐释,强调了诗歌创作中“兴象”的超感官真实性特征;纠正了严羽兴象论中的“唯天才论”,指出要构建诗歌兴象意境,“悟”(天才)和“学问”(法)是相互相承的关系;但神韵派同时又犯了将兴象论导向“以禅论诗”的神秘性方向的垢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