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日益严峻,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养有所医成为我国当前重要的社会问题和重大的民生问题。本文立足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发展现状,通过重点评析当前我国医养结合三种主要模式的发展困境问题,对协同理念下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路径研究做了探讨。
【关键词】:协同理念;医养结合;路径研究
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形势日趋严峻,据《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既是我国当前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养有所医”,不断探索构建出我国养老和医疗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是实现真正意义上“健康中国”的一大重要举措。
一、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现状
所谓医养结合,是传统养老服务的充实与延伸,强调医疗资源对养老服务的介入与融合,是旨在通过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两种资源的相互融合与促进,以满足老年人在养老服务过程中对医疗卫生的需求,进而实现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和养老模式机制的创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在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模式,下面笔者将对我国当前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现状进行重点探讨:
(一)养老机构内开设医疗机构
在养老机构内开设医疗机构,是旨在为居住的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而提升
养老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其服务对象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者或是长年患慢性重病者;另一类是经济条件好,渴望享受优质养老服务资源的老人。对于前者,养老机构主要提供專业化的医疗照护和生活照料。[1] 而基于后者,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集医、护、养一体的养老照料服务。例如:山东省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设施最完备的青岛市福山老年公寓内设青岛福山康复医院,因其环境优美、起居便捷,收费标准也相对高昂,机构入住率相对较低。[2]
(二)医疗机构内开设养老机构
在医疗机构内开设养老机构,主要是通过整合部分医院的闲置医疗资源,将其作为老年人康复治疗和老年慢性病防治的服务主体医院。例如:青岛市在二、三级医院设立老年养护病房,或是将二级医院改为老年人康复治疗和慢性病防治为主的医院,让老年人在“医和养”的结合体内享受优质医疗资源的“一站式”服务。[3]
(三)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
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模式,主要是通过养老和医疗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实现老年人在患病时可以在养老和医疗机构之间更加便捷快速的双向转诊。此模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作,例如: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与河南省36家养老机构联合成立了“河南省老年医养协作联盟”,有效的提高了医院床位的周转率和养老床位的利用率。[4]另一种是医疗机构和养老社区的合作,例如:北京双紧恭和苑老年持续照料生活社区与北京急救中心的合作,社区老人可通过绿色通道在急救中心进行及时的治疗。[5]
二、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机构内开设医疗机构发展的困境问题
在养老机构内开设医疗机构,可能会造成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服务需求差距过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养老机构的恶性分化。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必须要达到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相应的级别、床位数和科室设置等要求,然而有条件开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公立医院,另一类是高端的私立养老院。前者因为相对优质的资源、适中的价格,以及在政策主导下相关费用会纳入医保报销,因此本身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形则更演变为“一床难求”;对于后者高端优质的私营养老院而言,因只有经济基础较好的老年人才可负担,故部分养老机构自建立以来便形成了供应大于需求的局面。
(二)医疗机构内开设养老机构发展的困境问题
在医疗机构内开设养老机构,虽然在政策引导上主要是通过充分利用一、二级医院的闲置医疗资源,将其转变为老年人康复治疗和老年慢性病防治的服务医院。但是在实际的探索实践中,一些有条件内设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的主体却以三级医院为主,一、二级医院由于医疗设施和医治水平相对低下,导致病患在进行养老就医时的不优先选择效应,而三级医院本就人满为患,一些慢性病老年患者出现的长年“压床”现象更是对优质医疗资源的挤占。
(三)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发展的困境问题
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合作,会受到众多的限制因素,诸如:地理位置、制度协调、机制运作管理等。因此在现实的实践过程中,效果很受局限。虽然老年人在就医过程中合作的医疗机构会利用绿色通道让老年人进行优先及时的治疗,但在具体实践中,一些三级甲等医院的老年患者本身就需大于求,所以优先治疗的绿色通道也会依据一定的现实情况进行妥善安排。
三、协同理念下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路径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的概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强调“协同治理”,是以人民利益为治理的切入点,包括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协同强调双方或几方在同时具有相同的地位、不可替代的作用力和同心合力的关系,强调系统内部各子系统或部门之间的合作而产生新的结构和能力。[6]因此,基于协同理念下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笔者将从模式运作的制度支撑、政策支持、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协同要素进行阐述解析。
(一)强化政府职责,协同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
医养结合是养老服务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推动医疗和养老跨界的合作与融合需要政府
在此过程中强化职责,积极引导。一是要完善服务和监管机制,政府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与创新发展的道路上要给予相应的公共服务,可以在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促进行业的良性运行发展。二是要加强多部门的协同推进,我国的养老机构主要由民政部门管理,医疗部门是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而医保报销又有人社部门管理,因此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试点推广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求政府对多部门进行协同,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对医养结合的承担机构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二)完善制度安排,健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法律政策
立法先行是保障老年照护的基础,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根据我国当前老年养老医疗的现实迫切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协同多部门配套出台相关的政策法律。虽然《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都在一定程度上提出要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作,将健康服务理念融入养老服务中,但是对于今后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明确方向与相关政策规定仍缺乏相对明确的规定要求。
(三)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的多方参与机制
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推行中,政府有关部门要在资金筹集、政策制定、行业监管等运行机制方面充分发挥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对于机构设立、服务提供等方面可以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进行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此获得机构运营和管理效率的高效协同。同时,要加大对我国医疗、护理、康复机构从业人员的培养,充分发挥好非政府组织的重要作用,使其参与到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之中。
参考文献:
[1]佘瑞芳.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南昌大学2014(6).
[2]赵晓芳.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研究[J].兰州学刊2014(9).
[3]王贇,曹勇,唐立岷,潘聪聪.青岛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探索[J].卫生软科学,2015(3).
[4]黄佳豪.关于“医养融合”养老模式的几点思考[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 ),2014(1).
[5]刘华.关于上海推进“医养融合”的思考与建议[J].科学发展,2014(5).
[6]王君华.基于系统协同管理的概念模型[J].经济师,2006(9).
【关键词】:协同理念;医养结合;路径研究
当前,中国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形势日趋严峻,据《2015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既是我国当前重要的社会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如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养有所医”,不断探索构建出我国养老和医疗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是实现真正意义上“健康中国”的一大重要举措。
一、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现状
所谓医养结合,是传统养老服务的充实与延伸,强调医疗资源对养老服务的介入与融合,是旨在通过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两种资源的相互融合与促进,以满足老年人在养老服务过程中对医疗卫生的需求,进而实现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和养老模式机制的创新。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在实践中主要有三种模式,下面笔者将对我国当前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现状进行重点探讨:
(一)养老机构内开设医疗机构
在养老机构内开设医疗机构,是旨在为居住的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而提升
养老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其服务对象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者或是长年患慢性重病者;另一类是经济条件好,渴望享受优质养老服务资源的老人。对于前者,养老机构主要提供專业化的医疗照护和生活照料。[1] 而基于后者,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集医、护、养一体的养老照料服务。例如:山东省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设施最完备的青岛市福山老年公寓内设青岛福山康复医院,因其环境优美、起居便捷,收费标准也相对高昂,机构入住率相对较低。[2]
(二)医疗机构内开设养老机构
在医疗机构内开设养老机构,主要是通过整合部分医院的闲置医疗资源,将其作为老年人康复治疗和老年慢性病防治的服务主体医院。例如:青岛市在二、三级医院设立老年养护病房,或是将二级医院改为老年人康复治疗和慢性病防治为主的医院,让老年人在“医和养”的结合体内享受优质医疗资源的“一站式”服务。[3]
(三)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
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模式,主要是通过养老和医疗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实现老年人在患病时可以在养老和医疗机构之间更加便捷快速的双向转诊。此模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作,例如:郑州市第九人民医院与河南省36家养老机构联合成立了“河南省老年医养协作联盟”,有效的提高了医院床位的周转率和养老床位的利用率。[4]另一种是医疗机构和养老社区的合作,例如:北京双紧恭和苑老年持续照料生活社区与北京急救中心的合作,社区老人可通过绿色通道在急救中心进行及时的治疗。[5]
二、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机构内开设医疗机构发展的困境问题
在养老机构内开设医疗机构,可能会造成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服务需求差距过大,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养老机构的恶性分化。在养老机构内设立医疗机构必须要达到卫生部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相应的级别、床位数和科室设置等要求,然而有条件开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公立医院,另一类是高端的私立养老院。前者因为相对优质的资源、适中的价格,以及在政策主导下相关费用会纳入医保报销,因此本身需求大于供给的情形则更演变为“一床难求”;对于后者高端优质的私营养老院而言,因只有经济基础较好的老年人才可负担,故部分养老机构自建立以来便形成了供应大于需求的局面。
(二)医疗机构内开设养老机构发展的困境问题
在医疗机构内开设养老机构,虽然在政策引导上主要是通过充分利用一、二级医院的闲置医疗资源,将其转变为老年人康复治疗和老年慢性病防治的服务医院。但是在实际的探索实践中,一些有条件内设养老机构的医疗机构的主体却以三级医院为主,一、二级医院由于医疗设施和医治水平相对低下,导致病患在进行养老就医时的不优先选择效应,而三级医院本就人满为患,一些慢性病老年患者出现的长年“压床”现象更是对优质医疗资源的挤占。
(三)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发展的困境问题
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合作,会受到众多的限制因素,诸如:地理位置、制度协调、机制运作管理等。因此在现实的实践过程中,效果很受局限。虽然老年人在就医过程中合作的医疗机构会利用绿色通道让老年人进行优先及时的治疗,但在具体实践中,一些三级甲等医院的老年患者本身就需大于求,所以优先治疗的绿色通道也会依据一定的现实情况进行妥善安排。
三、协同理念下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路径研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的概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强调“协同治理”,是以人民利益为治理的切入点,包括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协同强调双方或几方在同时具有相同的地位、不可替代的作用力和同心合力的关系,强调系统内部各子系统或部门之间的合作而产生新的结构和能力。[6]因此,基于协同理念下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笔者将从模式运作的制度支撑、政策支持、资源整合等方面的协同要素进行阐述解析。
(一)强化政府职责,协同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
医养结合是养老服务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推动医疗和养老跨界的合作与融合需要政府
在此过程中强化职责,积极引导。一是要完善服务和监管机制,政府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与创新发展的道路上要给予相应的公共服务,可以在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优惠政策,促进行业的良性运行发展。二是要加强多部门的协同推进,我国的养老机构主要由民政部门管理,医疗部门是由卫生计生部门管理,而医保报销又有人社部门管理,因此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试点推广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要求政府对多部门进行协同,需要明确各方的责任,打破各自为政的局面,对医养结合的承担机构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二)完善制度安排,健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法律政策
立法先行是保障老年照护的基础,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根据我国当前老年养老医疗的现实迫切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协同多部门配套出台相关的政策法律。虽然《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都在一定程度上提出要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作,将健康服务理念融入养老服务中,但是对于今后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明确方向与相关政策规定仍缺乏相对明确的规定要求。
(三)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的多方参与机制
在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探索推行中,政府有关部门要在资金筹集、政策制定、行业监管等运行机制方面充分发挥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对于机构设立、服务提供等方面可以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进行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此获得机构运营和管理效率的高效协同。同时,要加大对我国医疗、护理、康复机构从业人员的培养,充分发挥好非政府组织的重要作用,使其参与到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之中。
参考文献:
[1]佘瑞芳.我国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现状、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南昌大学2014(6).
[2]赵晓芳.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研究[J].兰州学刊2014(9).
[3]王贇,曹勇,唐立岷,潘聪聪.青岛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探索[J].卫生软科学,2015(3).
[4]黄佳豪.关于“医养融合”养老模式的几点思考[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 ),2014(1).
[5]刘华.关于上海推进“医养融合”的思考与建议[J].科学发展,2014(5).
[6]王君华.基于系统协同管理的概念模型[J].经济师,2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