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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生产者对食品自检,其内容主要体现在:第四十六条第(三)项"对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第五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