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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之中。一直存在着人才培养标准模糊、法律信仰缺失以及重视法律职业技能而忽视职业道德培养等诸多问题。为更好的解决问题,需要制定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通用标准,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法科学生的使命感与独立精神等具体措施。探讨了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均衡选择,强调法学教育不仅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知识和技能.还要不断的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培养具有高尚职业品格、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为广东区域地方法治服务的复合创新型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