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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为我们进一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农村集体“三资”是村里最为重要的公共资源,关系着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乡村治理的有效性。近年来,绍兴在成功推行“夏履程序”、“八郑规程”等村级民主治理机制基础上,重点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