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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刘琦人们不仅知道她是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副院长、教授、民盟吉林省委常委、民盟长春市副主委,还知道她是长春市二道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林省第十届人大代表。这位学者代表办事认真,把责任看得比什么都重。这是大家对她一致的看法。
自任省人大代表以来,刘琦十分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非常关注吉林省的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事业;积极参加会议,五年中没请过一次假。在每次人代会上,对政府工作报告都能认真审议,讨论中积极发言,提出自己的中肯意见。五年来,针对吉林省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领衔提出各类建议6件,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各类建议和议案40余件。2002年,在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她提出《加强我省贫困大学助学贷款工作》的建议并得到了落实,基本保证了我省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2003年,在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她领衔提出的《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工作,尽快改变农村基础教育现状》的建议,被列入吉林省政府2004年重点解决的十大建议之一。针对我省师范类院校办学经费紧张的现状,她提出了《为推进基础教育工作,增加对师范类院校的投入》的建议,也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回复,并同意师范类院校部分专业提高学费收费标准。2005年,她提出了《加强我省戒毒工作,推进社会的稳定》的建议。2007年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的精神要求,针对我省职业教育的现状,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她提出的《抓住职业教育发展契机,构建完善的职业教师资格培训体系》的建议也被省政府列入2007年十大重点解决建议之一。在每次开会前,针对自己要提出的问题,她都进行了认真的调研,了解情况,本着实事求是、有的放矢的原则提出有建设性、可操作性意见。在提交建议的同时,附上调研报告,为政府解决问题提出现实依据。如关于农村基础教育问题、戒毒问题、师范生收费问题、职业教育问题等,都亲自去农村和戒毒所等地实地踏查,获得最真实的情况。这样不仅提出的建议有依据,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参政议政能力,起到了很好的参政作用。对于人大机关安排的各项工作也能认真去完成。在五年期间,她两次参加人代选委组织的检查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工作,在检查工作期间,坚持出席,认真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在五年中,刘琦受法院、审计厅、交通厅等单位的聘请,多次到上述部门参加与代表相关的活动和工作,每次都能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人大代表的形象。
刘琦是2007年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任副院长工作的,此前在长春师范学院任汉语言文学学院院长,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她能服从于党委的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敢于讲正气、讲真话,作为一名民主党派干部,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与中共党员干部精诚合作,工作中能作到谦虚谨慎、光明磊落、胸怀宽广、认真负责。
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的同时,她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在教学科研上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达到了较高水准。每年坚持给本科学生授课280学时以上,曾在《光明日报》、《北方论丛》、《明清小说研究》等报刊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40余篇,主编、独立撰写著作18部,主持并完成了两个国家级课题,主编了两部全国高等师范院校通用教材。她曾是长春师范学院学术带头人,重点学科负责人,长春师范学院硕士生导师。现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委,中国近代文学学会理事。
2001年开始,刘琦兼任民盟长春市委副主委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努力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团结带动全市女盟员为长春市的经济发展和文化事业多做贡献。每年组织女盟员开展一些与社会有益的社会服务工作。六年来,带领民盟妇委会委员先后资助了长春师范学院30名贫困女大学生,资助金额达16000元。民盟妇女委员会连续两次受到长春市妇联的嘉奖,其奖金也全部资助给了学生。
刘琦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格修养,提升自己的政治品质。廉洁自律,摆正位置,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多尽义务。从不利用自己的职务和荣誉去谋私利、徇私情。自觉维护人民的利益和人大代表的形象,维护民主党派干部的形象。
自任省人大代表以来,刘琦十分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人民代表的职责,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非常关注吉林省的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事业;积极参加会议,五年中没请过一次假。在每次人代会上,对政府工作报告都能认真审议,讨论中积极发言,提出自己的中肯意见。五年来,针对吉林省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领衔提出各类建议6件,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各类建议和议案40余件。2002年,在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她提出《加强我省贫困大学助学贷款工作》的建议并得到了落实,基本保证了我省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2003年,在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她领衔提出的《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工作,尽快改变农村基础教育现状》的建议,被列入吉林省政府2004年重点解决的十大建议之一。针对我省师范类院校办学经费紧张的现状,她提出了《为推进基础教育工作,增加对师范类院校的投入》的建议,也得到了省财政厅的回复,并同意师范类院校部分专业提高学费收费标准。2005年,她提出了《加强我省戒毒工作,推进社会的稳定》的建议。2007年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职业教育的精神要求,针对我省职业教育的现状,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她提出的《抓住职业教育发展契机,构建完善的职业教师资格培训体系》的建议也被省政府列入2007年十大重点解决建议之一。在每次开会前,针对自己要提出的问题,她都进行了认真的调研,了解情况,本着实事求是、有的放矢的原则提出有建设性、可操作性意见。在提交建议的同时,附上调研报告,为政府解决问题提出现实依据。如关于农村基础教育问题、戒毒问题、师范生收费问题、职业教育问题等,都亲自去农村和戒毒所等地实地踏查,获得最真实的情况。这样不仅提出的建议有依据,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参政议政能力,起到了很好的参政作用。对于人大机关安排的各项工作也能认真去完成。在五年期间,她两次参加人代选委组织的检查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工作,在检查工作期间,坚持出席,认真听取相关部门汇报,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在五年中,刘琦受法院、审计厅、交通厅等单位的聘请,多次到上述部门参加与代表相关的活动和工作,每次都能认真负责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自觉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人大代表的形象。
刘琦是2007年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任副院长工作的,此前在长春师范学院任汉语言文学学院院长,负责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她能服从于党委的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敢于讲正气、讲真话,作为一名民主党派干部,能摆正自己的位置,与中共党员干部精诚合作,工作中能作到谦虚谨慎、光明磊落、胸怀宽广、认真负责。
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的同时,她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在教学科研上也取得了很大成绩,达到了较高水准。每年坚持给本科学生授课280学时以上,曾在《光明日报》、《北方论丛》、《明清小说研究》等报刊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40余篇,主编、独立撰写著作18部,主持并完成了两个国家级课题,主编了两部全国高等师范院校通用教材。她曾是长春师范学院学术带头人,重点学科负责人,长春师范学院硕士生导师。现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委,中国近代文学学会理事。
2001年开始,刘琦兼任民盟长春市委副主委工作,在各项工作中,努力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团结带动全市女盟员为长春市的经济发展和文化事业多做贡献。每年组织女盟员开展一些与社会有益的社会服务工作。六年来,带领民盟妇委会委员先后资助了长春师范学院30名贫困女大学生,资助金额达16000元。民盟妇女委员会连续两次受到长春市妇联的嘉奖,其奖金也全部资助给了学生。
刘琦不断提高自己的人格修养,提升自己的政治品质。廉洁自律,摆正位置,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多尽义务。从不利用自己的职务和荣誉去谋私利、徇私情。自觉维护人民的利益和人大代表的形象,维护民主党派干部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