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是导致合同可撤销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学界对此类合同的效力问题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但对于合同欺诈的要件认定及个中的细节问题还存在一定的争议。文章首先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作为认定合同欺诈的一个独立要件是否适当这一问题入手,结合作为民事反欺诈制度一部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内容统一了欺诈的内涵,在此基础之上论述了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最后详细论述了沉默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欺诈行为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