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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3月,邓小平同志在同中央几位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发展适度规模经济,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①邓小平同志关于“两个飞跃”的理论.是在我国农村改革10年以后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不仅正确地反映了SO年代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且指明了“两个飞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