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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准确了解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成长发展状况,掌握他们面临的突出问题及迫切需求,为有效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提供科学依据,2012年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组成课题组,国家统计局提供数据支持,开展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日前,全国妇联在北京发布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下称《报告》)。
报告指出,截至2010年,我国0-17岁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已达到9683万,他们普遍面临亲情缺失、平等教育等多方面问题。其中,有近205.7万的留守儿童处于独居状态,而流动儿童在个别省份也非常集中,北京每10个儿童中就有3个是流动儿童。
0-5岁儿童5年增757万
据全国妇联课题组介绍,课题组在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抽取126万人口样本量进行了分析和推断,并进行实地调研等方式形成报告,报告中儿童的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
报告指出,自2005年以来,学龄前留守儿童(0-5岁)规模快速膨胀,达2342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8.37%,比2005年增加了757万;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为2948万,比2005年减少315万,其中2006年小学(6-11岁)和初中(12-14岁)学龄阶段儿童占到32.01%和16.3%;大龄留守儿童(15-17岁)规模达813万,比2005年减少了199万。
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到54.08%,女孩占到45.92%。数据显示,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湖南等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其中四川、河南的留守儿童规模最大,分别占到全国的11.34%和10.73%。
调查显示,因为父母多外出打工,三成多留守儿童与祖父母居住在一起,还有10.7%的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不过,有3.37%的留守儿童单独居住。全国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这个比例不算很大,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大,按照该比例计算的话,单独居住的孩子达到近205.7万人,“这些孩子应该给予特别关照。”
据介绍,将近20%的务工父母是在儿童1岁前外出,造成留守儿童生活照料、教育、安全保护、亲情等多方面出现问题。全国妇联课题组相关专家表示,此前在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中,社会一直在强调母亲的责任,“但这次调查表明,父亲的责任被忽略了。这是以后应该强调的地方。”
调查显示,46.74%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在这些孩子中,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32.67%,还有10.7%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报告指出,尽管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状况总体还算良好,在校比例达到96%以上,但农村留守儿童不同的监护人对其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未来发展都会产生不同影响。
其中,母亲外出、单独与父亲一起居住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达到5.12%;父亲外出,单独与母亲,或与母亲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较低,分别为3.13%和3.11%。
报告指出,所有隔代照顾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龄为59.2岁,56%的年龄在60岁以下,绝大部分在50~59岁之间,甚至有12%的祖父母年龄在50岁以下。但是,隔代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绝大部分为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未上过学。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祖父母在抚养和教育留守儿童时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流动儿童八成以上为农业户口
据课题组介绍,报告中所指的流动儿童是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儿童。目前,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其中农业户口的流动儿童占到八成以上。其中,学龄前流动儿童(0-5岁)有981万,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6-14岁)为1472万,大龄流动儿童(15-17岁)规模为1128万。
与2005年相比,我国各年龄段的流动儿童都在快速增加,其中,尤以大龄流动儿童(15-17岁)增加的速度最快,比2005年增加429万,增幅为61.43%。在性别方面,从流动儿童进入幼儿园直到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男孩的比例始终高于女孩,但到15岁接受完义务教育后,流动儿童中女孩的比例提高。
“这说明,流动儿童的家长们可能更倾向于携带男孩外出务工以便孩子接受教育,而15岁之后则让女孩进城务工。”相关专家表示,在资源短缺的时候,家长们或更易做出不利于女孩的决定。
调查显示,全国31个省区市均有一定数量的流动儿童,但在少数几个省份高度集中。其中,流动儿童最多的是广东,占全国12.13%,规模达到434万。其次是浙江、江苏省,均超过200万。而部分地区流动儿童占当地儿童比例很高,如上海市每10个儿童中有4个是流动儿童,北京和浙江每10个儿童中就有3个是流动儿童。
报告指出,我国县内跨乡流动的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比例最高,跨省流动儿童比例位居第二。数据显示,跨省流动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30.11%,省内跨市占18.80%,市内跨县占12.83%,县内跨乡占38.25%。
具体到各个省,流动儿童的类别构成差异较大。北京、天津、上海的流动儿童以跨省流动儿童占主导,所占比例超过90%,浙江跨省流动儿童比例高达61.95%,广东和新疆的比例都超过40%。部分省份的流动儿童则是以省内流动为主,如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和贵州等省份,省内流动儿童比例占90%以上。
报告指出,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多数流动儿童属于长期流动,平均流动时间3.74年。7-14岁流动儿童中,更有约1/3的孩子流动时间在6年以上。由于常年流动居住,他们的教育问题亟待解决。据介绍,“有异地高考需求的流动儿童”在个别省份十分集中,其中广东、北京、上海排在前三位。
全国妇联课题组建议,政府应将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总体部署,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将农民工家庭在经济、教育、健康等领域的监测评估指标纳入政府部门常规统计之中。
报告指出,截至2010年,我国0-17岁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已达到9683万,他们普遍面临亲情缺失、平等教育等多方面问题。其中,有近205.7万的留守儿童处于独居状态,而流动儿童在个别省份也非常集中,北京每10个儿童中就有3个是流动儿童。
0-5岁儿童5年增757万
据全国妇联课题组介绍,课题组在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抽取126万人口样本量进行了分析和推断,并进行实地调研等方式形成报告,报告中儿童的年龄界定在18岁以下。
报告指出,自2005年以来,学龄前留守儿童(0-5岁)规模快速膨胀,达2342万,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38.37%,比2005年增加了757万;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为2948万,比2005年减少315万,其中2006年小学(6-11岁)和初中(12-14岁)学龄阶段儿童占到32.01%和16.3%;大龄留守儿童(15-17岁)规模达813万,比2005年减少了199万。
全部农村留守儿童中,男孩占到54.08%,女孩占到45.92%。数据显示,农村留守儿童集中在四川、河南、安徽、湖南等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其中四川、河南的留守儿童规模最大,分别占到全国的11.34%和10.73%。
调查显示,因为父母多外出打工,三成多留守儿童与祖父母居住在一起,还有10.7%的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不过,有3.37%的留守儿童单独居住。全国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这个比例不算很大,但由于农村留守儿童基数大,按照该比例计算的话,单独居住的孩子达到近205.7万人,“这些孩子应该给予特别关照。”
据介绍,将近20%的务工父母是在儿童1岁前外出,造成留守儿童生活照料、教育、安全保护、亲情等多方面出现问题。全国妇联课题组相关专家表示,此前在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中,社会一直在强调母亲的责任,“但这次调查表明,父亲的责任被忽略了。这是以后应该强调的地方。”
调查显示,46.74%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都外出,在这些孩子中,与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占32.67%,还有10.7%的留守儿童与其他人一起居住。报告指出,尽管农村留守学龄儿童义务教育状况总体还算良好,在校比例达到96%以上,但农村留守儿童不同的监护人对其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未来发展都会产生不同影响。
其中,母亲外出、单独与父亲一起居住的留守儿童,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最高,达到5.12%;父亲外出,单独与母亲,或与母亲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未按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较低,分别为3.13%和3.11%。
报告指出,所有隔代照顾留守儿童的祖父母,平均年龄为59.2岁,56%的年龄在60岁以下,绝大部分在50~59岁之间,甚至有12%的祖父母年龄在50岁以下。但是,隔代照料农村留守儿童的祖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很低,绝大部分为小学文化程度,甚至有8%的祖父和25%的祖母未上过学。由于受教育水平的限制,祖父母在抚养和教育留守儿童时面临诸多的困难和挑战。
流动儿童八成以上为农业户口
据课题组介绍,报告中所指的流动儿童是指随务工父母到户籍地以外生活学习半年以上的儿童。目前,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其中农业户口的流动儿童占到八成以上。其中,学龄前流动儿童(0-5岁)有981万,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6-14岁)为1472万,大龄流动儿童(15-17岁)规模为1128万。
与2005年相比,我国各年龄段的流动儿童都在快速增加,其中,尤以大龄流动儿童(15-17岁)增加的速度最快,比2005年增加429万,增幅为61.43%。在性别方面,从流动儿童进入幼儿园直到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男孩的比例始终高于女孩,但到15岁接受完义务教育后,流动儿童中女孩的比例提高。
“这说明,流动儿童的家长们可能更倾向于携带男孩外出务工以便孩子接受教育,而15岁之后则让女孩进城务工。”相关专家表示,在资源短缺的时候,家长们或更易做出不利于女孩的决定。
调查显示,全国31个省区市均有一定数量的流动儿童,但在少数几个省份高度集中。其中,流动儿童最多的是广东,占全国12.13%,规模达到434万。其次是浙江、江苏省,均超过200万。而部分地区流动儿童占当地儿童比例很高,如上海市每10个儿童中有4个是流动儿童,北京和浙江每10个儿童中就有3个是流动儿童。
报告指出,我国县内跨乡流动的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比例最高,跨省流动儿童比例位居第二。数据显示,跨省流动儿童占全部流动儿童的30.11%,省内跨市占18.80%,市内跨县占12.83%,县内跨乡占38.25%。
具体到各个省,流动儿童的类别构成差异较大。北京、天津、上海的流动儿童以跨省流动儿童占主导,所占比例超过90%,浙江跨省流动儿童比例高达61.95%,广东和新疆的比例都超过40%。部分省份的流动儿童则是以省内流动为主,如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和贵州等省份,省内流动儿童比例占90%以上。
报告指出,全国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581万,多数流动儿童属于长期流动,平均流动时间3.74年。7-14岁流动儿童中,更有约1/3的孩子流动时间在6年以上。由于常年流动居住,他们的教育问题亟待解决。据介绍,“有异地高考需求的流动儿童”在个别省份十分集中,其中广东、北京、上海排在前三位。
全国妇联课题组建议,政府应将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总体部署,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动态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将农民工家庭在经济、教育、健康等领域的监测评估指标纳入政府部门常规统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