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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三江口村“旧村改造”规划中实地调查数据为基础,采用综合评分法和4级评价标准对其农村居民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表明:三江口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处于Ⅲ级基本集约的比重最大,其次是Ⅳ级土地利用不集约状况的较多,保留下来的建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高于拆除建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由此说明,一方面三江口村保留下来的建筑在土地集约利用上已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