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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把培养幼儿对艺术(包括音乐)的兴趣,让他们喜欢参加艺术活动并用自己喜欢的艺术方式进行表现作为主要目标;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指向目标是审美感受和审美表现,强调艺术教育应该从“感受与欣赏”入手,在此基础上进行“表现与创造”。如何落实这样的教育目标?符合这样的教育目标的音乐教育活动应该如何进行?如何使每个幼儿都能在音乐活动中获得美的感受和体验?如何使每个幼儿的音乐素养和能力都得到提高?如何通过音乐教育促进幼儿的健康发展?这些都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