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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道德控制是社会发展到群体自觉水平的较高级阶段表现出来的社会自为控制,既是人社会属性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发展的趋势。研究道德控制对于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以德治国都具有较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指导思想,马克思、恩格斯的道德观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通过道德批判与道德实践,对道德的起源、本质、特点等进行深入论述,揭示道德控制存在的必要性、控制标准的缓变性、控制主体的重要性、控制策略的实践性等内在规律,为我们社会主义道德控制具体实践提供了有益的思想和方法指导。
关键词:道德观;道德控制;规律
道德控制是社会组织按照社会道德规范标准,借用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习惯等方式对人与人、社会、自然之间相互关系进行调整、评价和纠正,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的行为过程。它属于社会发展到群体自觉水平的较高级阶段表现出来的社会自为控制,既是人社会属性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发展的趋势。研究道德控制对于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以德治国都具有较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指导思想,虽然学术界对马克思理论中是否有道德观点一直争论不休。但是我们从马克思、恩格斯分散在众多著作中对道德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有其独特的道德思想,他们的道德观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并通过道德批判与道德实践,对道德的起源、本质、特点和目的等等都作出了深入浅出的论述。他们特有的道德观,为我们进一步认识道德控制内在规律性,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控制具体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道德控制存在必然性—为道德控制思想提供理论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道德的本质和其他精神生产一样都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人离开狭义的动物愈远,就愈是有意识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不能预见的作用、不能控制的力量对这一历史的影响就愈小,历史的结果和预定的目的就愈加符合”[1],由此可以说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既是社会各种要素综合作用自发形成的结果,也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能动性控制的结果。而这种道德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动性控制表现出来的实际上就是道德控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趋势是从个体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社会组织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社会组织的控制也必然越来越强,“历史的发展使这种社会生产组织日益成为必要,也日益成为可能。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将从这种社会生产组织开始,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中,人们自身以及他们的活动的一切方面,包括自然科学在内,都将突飞猛进,使已往的一切都大大地相形见绌”[3](这种社会组织指能够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的自觉的社会生产组织)。可以看出随着经济关系的社会组织化控制程度不断增强,作为社会关系的产物的道德,其社会组织控制程度也会随之增强。因此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道德控制的存在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反映,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道德控制是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的重要手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和他们未来的利益” [5]。简而言之,就是阶级相互之间通过道德控制权的争夺,来壮大符合和维护本阶级利益的群体自觉,进而争夺经济政治权力。虽然我国国内已消除了阶级,但从国际环境来说,阶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依然存在。所以无论从社会发展趋势还是从阶级斗争需要,我们都要始终坚持道德控制思想,充分认识和把握道德控制作用,牢牢掌握道德控制的主动权。
二、道德控制标准缓变性—为道德控制规范提供前提条件
道德控制标准是判断评估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基本标尺,不同的民族、不同时代,其道德控制标准都是不尽相同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的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6],对于这种道德控制标准的差异和变化,马克思恩格斯的道德观从道德本质进行了分析,认为没有极端的、永恒不变的道德规律,也没有凌驾于历史和民族之上的不变的道德原则。以往的一切道德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的产物,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社会经济状况的差异性决定了道德控制标准的差异和变化。当然道德控制标准的变化不是一蹴而就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一切道德都是各种经济利益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长期性使得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不会也不可能迅速发生很大变化,必然带有它所处的社会历史时代的特征,也就是说任何道德具有历史传承性,恩格斯曾分析比较在同一历史背景下的不同阶级的道德后,指出“对同样的或差不多同样的经济发展阶段来说,道德论必然是或多或少地互相一致的”。也正是由于这种道德控制标准的缓慢变化特性,使得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道德控制作用十分突出。所以,我们在道德控制中,不能简单的一成不变的照搬照抄过去的道德控制标准,也不能凭主观意愿超越历史时代发展去简单套用理想社会的道德内容标准,这样的结果最终是违背道德控制规律,而引发道德控制失效,道德控制对象的行为失范。对此,我们要充分考虑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前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经济社会都在深刻转型的现状,既尊重和继承历史传统的道德标准中有价值的部分,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又可借鉴其他国家道德规范的新思想、新理念,紧紧围绕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个目标,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价值标准。这样才能争取最大程度的群体自觉,实现社会道德的有效控制,推进社会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三、道德控制主体重要性—为道德控制开展提供着力重点
道德控制指的是群体自觉水平上自觉形成的社会结构的自为控制功能,主体是社会组织,而在自发形成的社会结构中社会道德自在控制是没有道德主体的或者说人人都是主体。而马克思、恩格斯道德观中,倾向于有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发展方向。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指出“只有一种能够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的自觉的社会生产组织,才能在社会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正象一般生产曾经在物种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一样”。如果离开了社会自觉组织,就会出现人在“预定的目的和达到的结果之间还总是存在着非常大的出入,不能预见的作用占了优势,不能控制的力量比有计划发动的力量强得多” 。因为“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每个人在利益取舍时受兽性(自然性)的影响,常常会在处理利益时,偏向个人利益,从而影响其他个体和集体利益。必须借助于超个人的力量才能有效地协调解决这一矛盾,这种力量就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通过整合个体的力量,实现共同的生存和利益需要,从而获得个体产生对组织的归属感,树立权威 。当权威性越强,个体归属感就越强,个体自觉就会发展成为群体自觉,使得道德自为控制成为可能。可以说,道德控制从一开始就是一种超个人性的社会行为,它总是以某种社会名义,代表某个社会组织实施的控制,当然这种超个人性的组织性并不是为了压制个人的利益,相反是为了保证个人利益的合理满足。当然如果一个社会组织丧失权威性,道德控制能力必然会大大削弱。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在道德控制中主体作用,特别是随着市场化和全球化,中国传统的道德控制的主体宗族家庭和政府力量已极大弱化,我们必须要把道德控制主体责任着力重点转移到社会组织上面,发挥社会组织在道德控制方面的正面作用,通过全体社会组织的共同引导和作用,将社会主义道德灌输和落实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形成社会主义道德有效控制的大环境。 四、道德控制措施实践性—为道德控制策略提供根本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都憎恶和反对空洞的道德说教,他们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任何美德都需要通过各种实践形式而习得。他们指出在阶级社会,统治者以道德教义的名义编造花言巧语和虚假意识蒙骗人们,让人们将这些“道德教义”当成最高目的去遵从和追求,但事实上它们只是反映统治阶级维护其阶级利益和权力的意志,并不解决实际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指要倡导真正的道德必须要真正从否定和批判社会自身存在的矛盾和弊端出发,通过社会实践来触动和改变社会现实。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也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任何要求。共产主义者只是揭示对立双方的物质根源,并在实践中消除这个对立的物质根源,这种对立自然而然就消灭了。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说到坚定的表明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只是来源于客观现实和具体的社会实践。他指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够真正使广大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并最终获得最大的自由和解放。所以,我们在谋划和制定道德控制策略时,始终要把实践作为坚守的根本原则。以实践检验道德控制标准是否符合现在的经济社会条件,以实践评判道德控制的措施是否有效。更重要的是立足客观社会现实,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认知社会主义道德标准的同时,通过有目的有意识的组织和引导社会成员参加各类道德实践活动,使社会成员在具体行动中践行道德规范,强化道德认知,并通过实践将道德的自觉意识转化为现实中的良好的道德习惯。这样才会真正达到了道德控制的预期目的。
参考文献:
[1]宋希仁,马克思恩格斯道德哲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3月版
[2]杨桂华,转型社会控制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
[3]周奕 ,加强道德控制: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年18期
[4]秋石,《认清道德主流 坚定道德信心——再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阶段道德状况》,学习活页文选,2012年6期,党建杂志社主办
[5]陈晋南,技术发展与道德控制,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07期
[6]刀祝威 、任祥,网络舆论的道德评判与道德控制探析,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年03期
关键词:道德观;道德控制;规律
道德控制是社会组织按照社会道德规范标准,借用社会舆论、内心信念、传统习惯等方式对人与人、社会、自然之间相互关系进行调整、评价和纠正,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的行为过程。它属于社会发展到群体自觉水平的较高级阶段表现出来的社会自为控制,既是人社会属性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发展的趋势。研究道德控制对于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以德治国都具有较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马克思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指导思想,虽然学术界对马克思理论中是否有道德观点一直争论不休。但是我们从马克思、恩格斯分散在众多著作中对道德的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有其独特的道德思想,他们的道德观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并通过道德批判与道德实践,对道德的起源、本质、特点和目的等等都作出了深入浅出的论述。他们特有的道德观,为我们进一步认识道德控制内在规律性,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控制具体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道德控制存在必然性—为道德控制思想提供理论基础
马克思恩格斯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道德的本质和其他精神生产一样都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人离开狭义的动物愈远,就愈是有意识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不能预见的作用、不能控制的力量对这一历史的影响就愈小,历史的结果和预定的目的就愈加符合”[1],由此可以说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既是社会各种要素综合作用自发形成的结果,也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能动性控制的结果。而这种道德有意识有目的的能动性控制表现出来的实际上就是道德控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趋势是从个体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社会组织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社会组织的控制也必然越来越强,“历史的发展使这种社会生产组织日益成为必要,也日益成为可能。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将从这种社会生产组织开始,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中,人们自身以及他们的活动的一切方面,包括自然科学在内,都将突飞猛进,使已往的一切都大大地相形见绌”[3](这种社会组织指能够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的自觉的社会生产组织)。可以看出随着经济关系的社会组织化控制程度不断增强,作为社会关系的产物的道德,其社会组织控制程度也会随之增强。因此以社会组织为主体的道德控制的存在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反映,也是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选择。道德控制是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的重要手段。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和他们未来的利益” [5]。简而言之,就是阶级相互之间通过道德控制权的争夺,来壮大符合和维护本阶级利益的群体自觉,进而争夺经济政治权力。虽然我国国内已消除了阶级,但从国际环境来说,阶级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依然存在。所以无论从社会发展趋势还是从阶级斗争需要,我们都要始终坚持道德控制思想,充分认识和把握道德控制作用,牢牢掌握道德控制的主动权。
二、道德控制标准缓变性—为道德控制规范提供前提条件
道德控制标准是判断评估人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的基本标尺,不同的民族、不同时代,其道德控制标准都是不尽相同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善恶观念从一个民族到另一个民族,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变更的这样厉害,以致它们常常是互相直接矛盾。”[6],对于这种道德控制标准的差异和变化,马克思恩格斯的道德观从道德本质进行了分析,认为没有极端的、永恒不变的道德规律,也没有凌驾于历史和民族之上的不变的道德原则。以往的一切道德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的产物,不同时期,不同民族的社会经济状况的差异性决定了道德控制标准的差异和变化。当然道德控制标准的变化不是一蹴而就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一切道德都是各种经济利益长期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长期性使得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不会也不可能迅速发生很大变化,必然带有它所处的社会历史时代的特征,也就是说任何道德具有历史传承性,恩格斯曾分析比较在同一历史背景下的不同阶级的道德后,指出“对同样的或差不多同样的经济发展阶段来说,道德论必然是或多或少地互相一致的”。也正是由于这种道德控制标准的缓慢变化特性,使得在社会转型过程中,道德控制作用十分突出。所以,我们在道德控制中,不能简单的一成不变的照搬照抄过去的道德控制标准,也不能凭主观意愿超越历史时代发展去简单套用理想社会的道德内容标准,这样的结果最终是违背道德控制规律,而引发道德控制失效,道德控制对象的行为失范。对此,我们要充分考虑现实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前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经济社会都在深刻转型的现状,既尊重和继承历史传统的道德标准中有价值的部分,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又可借鉴其他国家道德规范的新思想、新理念,紧紧围绕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个目标,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价值标准。这样才能争取最大程度的群体自觉,实现社会道德的有效控制,推进社会稳定健康和谐发展,。
三、道德控制主体重要性—为道德控制开展提供着力重点
道德控制指的是群体自觉水平上自觉形成的社会结构的自为控制功能,主体是社会组织,而在自发形成的社会结构中社会道德自在控制是没有道德主体的或者说人人都是主体。而马克思、恩格斯道德观中,倾向于有社会组织为主体的发展方向。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指出“只有一种能够有计划地生产和分配的自觉的社会生产组织,才能在社会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正象一般生产曾经在物种关系方面把人从其余的动物中提升出来一样”。如果离开了社会自觉组织,就会出现人在“预定的目的和达到的结果之间还总是存在着非常大的出入,不能预见的作用占了优势,不能控制的力量比有计划发动的力量强得多” 。因为“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在于摆脱得多些或少些”,每个人在利益取舍时受兽性(自然性)的影响,常常会在处理利益时,偏向个人利益,从而影响其他个体和集体利益。必须借助于超个人的力量才能有效地协调解决这一矛盾,这种力量就是社会组织。社会组织通过整合个体的力量,实现共同的生存和利益需要,从而获得个体产生对组织的归属感,树立权威 。当权威性越强,个体归属感就越强,个体自觉就会发展成为群体自觉,使得道德自为控制成为可能。可以说,道德控制从一开始就是一种超个人性的社会行为,它总是以某种社会名义,代表某个社会组织实施的控制,当然这种超个人性的组织性并不是为了压制个人的利益,相反是为了保证个人利益的合理满足。当然如果一个社会组织丧失权威性,道德控制能力必然会大大削弱。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在道德控制中主体作用,特别是随着市场化和全球化,中国传统的道德控制的主体宗族家庭和政府力量已极大弱化,我们必须要把道德控制主体责任着力重点转移到社会组织上面,发挥社会组织在道德控制方面的正面作用,通过全体社会组织的共同引导和作用,将社会主义道德灌输和落实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形成社会主义道德有效控制的大环境。 四、道德控制措施实践性—为道德控制策略提供根本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都憎恶和反对空洞的道德说教,他们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任何美德都需要通过各种实践形式而习得。他们指出在阶级社会,统治者以道德教义的名义编造花言巧语和虚假意识蒙骗人们,让人们将这些“道德教义”当成最高目的去遵从和追求,但事实上它们只是反映统治阶级维护其阶级利益和权力的意志,并不解决实际的社会矛盾和问题。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指要倡导真正的道德必须要真正从否定和批判社会自身存在的矛盾和弊端出发,通过社会实践来触动和改变社会现实。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也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任何要求。共产主义者只是揭示对立双方的物质根源,并在实践中消除这个对立的物质根源,这种对立自然而然就消灭了。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说到坚定的表明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只是来源于客观现实和具体的社会实践。他指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够真正使广大无产阶级和劳苦大众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并最终获得最大的自由和解放。所以,我们在谋划和制定道德控制策略时,始终要把实践作为坚守的根本原则。以实践检验道德控制标准是否符合现在的经济社会条件,以实践评判道德控制的措施是否有效。更重要的是立足客观社会现实,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认知社会主义道德标准的同时,通过有目的有意识的组织和引导社会成员参加各类道德实践活动,使社会成员在具体行动中践行道德规范,强化道德认知,并通过实践将道德的自觉意识转化为现实中的良好的道德习惯。这样才会真正达到了道德控制的预期目的。
参考文献:
[1]宋希仁,马克思恩格斯道德哲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3月版
[2]杨桂华,转型社会控制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6月版
[3]周奕 ,加强道德控制: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年18期
[4]秋石,《认清道德主流 坚定道德信心——再论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阶段道德状况》,学习活页文选,2012年6期,党建杂志社主办
[5]陈晋南,技术发展与道德控制,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07期
[6]刀祝威 、任祥,网络舆论的道德评判与道德控制探析,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年0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