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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由于标准化工作的相对滞后,原标准不能区分配制酱油和酿造酱油,造成市场的混乱。一些生产企业随意在产品上标注“酿造酱油”或“纯天然酿造”字样,更有一些不法商贩用酸水解植物蛋白液冒充配制酱油或酿造酱油,这些行为,既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又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和消费知情权。为此,GB18186—2000《酿造酱油》标准将在商品标签上注明“配制酱油”或“酿造酱油”列为强制执行内容。由于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在生产工艺、感官性状、化学成分上具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分清楚酿造酱油和配制酱油的主要区别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