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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盐
站在四万亩一望无垠的荒野中,脚下传来了海浪隐隐的汹涌之声。不不,远不止海浪的声音,还有号子声、嘈杂人语,与汗滴砸落地面的回声,甚至,撕杀、搏斗、呐喊等等糅杂在一起的,隆隆的叩击大地的声响……
这是一片填海填出来的大地,脚下,过去是那远远伸出去的像手掌一样的大陆架,是潮涨潮落的海涂、浅滩、潮沟,是招潮蟹、花跳、蛏子这样的海洋小生物,是宽阔、深长的湿地、堤坝、木麻树,是沙鸥、鹭鸟、雨燕这样的南来北往的候鸟,是数不清的盐田、盐坛、盐仓,是风、潮汐、太阳这样的看得见的自然之子。
一同被填埋的,还有祖祖辈辈流着血与汗,挑泥、耙土、泼灰、撒花、淋卤的足迹,是隐忍、抗争、搏斗、死亡、新生的苦难与繁衍。
盐,曾是一代又一代故乡人的生计、烟火和生死。
故乡人最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晒盐的?从志书上的一些记载可以看到一些痕迹。
地处东海之滨的故乡,位于浙南与闽南交界之处的江南平原,因为靠海,产盐历史悠久,早在唐宋甚至更早的时候就开始制盐了。宋真宗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设有天富南监场,以管理盐业。
故乡人晒盐的方法历经更替。唐时用土法零星制盐,直接将海水煎煮,古称“熬波”。北宋时期习用煎灶,以铁盘为主,煎盐结晶。元、明时期铁盘与篦盘并用。到了清代,据《两浙盐法志》载,制卤用刮泥淋卤和泼灰制卤二法,以泼灰为主,到康熙二十年(公元1682年)左右,废铁盘,改用铁锅,清末引入缸坦晒制,成为主要晒盐的方法,一直沿用至上世纪50年代。1952年开始试验平滩晒制,1965年后,逐步改造原灰晒盐田为滩晒。
沿用了半个多世纪的缸坦晒制,就是以海水为基本原料,利用近海滩涂出现的白色之泥(咸泥、盐泥)或灰土(泥),结合日光和风力蒸发,通过淋、泼等方法制成盐卤(鲜卤),再通过火煎或日晒、风能等方式结晶,制成粗细不同的成品盐,整个过程包括开辟滩场、挑泥、拖泥、滩晒、制卤、打盐花、挑盐等十几道工序。
我翻阅文史资料里这些简略的文字、粗糙的图片,能感受到其中无与伦比的辛劳。在靠天吃饭的艰难岁月,我仿佛看到先人们在日头下每天坚持十几个小时的劳作,在大雨、风暴、台风等灾害天气里与天抢饭的渺小与无奈。我在长诗《盐》里写下这样的文字:
因为盐,故乡一再破败
人世飘零,在志书里一页页写着:
宋孝宗乾道二年八月十七日,海潮淹人覆舟,
坏屋舍,漂盐场,浮尸无数,田禾三年无收
元成宗大德元年七月十四日,海溢高二丈,
飄荡民舍、盐灶,两县溺死六千八百人
明洪武八年七月,海溢高三丈,
沿江居民死者二千余人
清乾隆廿八年五月,海溢,水深五六尺,
八月潮退,尸横遍野……
也因为盐,故乡从未衰落
伤口本就有盐,因为更多盐的加入
而更快地凝固。盐总在召唤盐
所以泪水会召集泪水,汗水会召集汗水
血性会召集血性
仿佛已被腌制成一块晶石
一个靠海的村庄,拒绝任何的救赎
晒盐之苦累,在我小时候的记忆中便是一件深以为恐惧和悲壮的事情,我们的家族为此付出的辛劳与代价,像阴影一样缠绕心头。祖父三兄弟、父亲五兄弟,他们共同经历的晒盐岁月如此不堪回首,甚至成了吓唬儿孙不勤于耕读将必然招致的后果——
“再不好好读书,那长大了就去挑盐泥吧!”
他们嘴上挂着这样的感叹,然后,就不愿再说下去了。
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我们作为小辈,其实并不知道晒盐到底是怎样的生计,只知道“挑盐泥”“晒盐晶”等等工序的无比劳累。实际上到了上世纪80年代——我上小学初中的那些日子——常常到海边捕蟹捞虾,只看到一块一块平整的晒盐场,上面还留着残缺的缸片,只看到剩下残垣断壁的盐仓,早已成了黄鼠狼的窝,当年海滩上一片繁忙、挥汗如雨的场景已不复可见。
其实,在祖辈们的记忆里,晒盐最大的灾难不是天,而是人。
民国《平阳县志》记载:“民国以来,盐政改押外债,即以盐税给英国抵债,因此盐税激增,由每担盐税从民国八年十二月的五角二分银元,至民国十年七月增至一元银元,盐民顶烈日、冒酷热,流血流汗晒成的食盐,只准卖给鳌江坛盐总局,每担盐拿不到一银元。”
如果不是因为一场革命,浙南盐民在一个世纪的生涯中,如草芥般的命运恐怕早就湮没于海。
我生长的故乡——现在叫海头村——早先的名字叫“盐廒”。“廒”,是仓库的意思,放盐的仓库,就是一个村庄的名字,多么随性又多么贴切。小时候村里有一个简陋的亭子,叫“盐廒亭”,便是盐民们唯一的休憩之所了。1990年代后期,盐廒亭的旧址上面盖起了一座“浙南盐民革命纪念馆”,我在回乡的时候曾数次去看过,粗糙的图画和满是错别字的说明,大抵可以看出故乡人存留一段光荣记忆的急切心。
那真是一段苦难的岁月。从可查的资料看,1920年代的盐廒村共有五十五户人家,以晒盐为生的盐民共一百八十三人,这几乎就是全部的青壮年劳力了。只有健壮的体格才能胜任烈日与风雨中每天十几个小时的劳作。但是,收入是极为低微的。地方上的劣绅转包了盐税,开设盐堆,并驻扎了盐警,明抢暗夺,任意加税,使盐民几无生存之地。
这时候,一个叫吴信直的青年带着盐民揭竿而起。因为住在一个村庄,祖辈们都与他很熟。我小时候听老人们讲,吴信直浓眉大眼,模样周正,而且膂力过人;更可贵的是,他与逆来顺受的大部分盐民不一样,爱打抱不平。这样一种性格的人,在那样一个时代,“革命”必然是他选择的命运。
盐税翻番,甚至超过了收入,养家糊口都成了问题。刚开始的时候,盐民们选择去“告”,他们朴素地认为“上面”会管,世上总还有青天大老爷。于是推选了吴信直等二人为代表,上杭州,向伪省府控告平阳县盐局对盐民的剥削与压迫。挨家挨户筹了三百块银圆,自带了十二双草鞋,一直走了十六天才到杭州。结局是可想而知的。 我是家中老幺,没有跟过父亲出过海。即使比我大七八岁的两个哥哥,他们也没有跟着父亲出过海。跟随父亲出海的,是他的几个弟弟,以及同宗同房的族人。东海大洋,那是闪电和风暴的地盘。在父亲出海的日子,母亲一直会在家中亮着一盏灯。
有了大船,情况要好一些。村里有一艘公船,还有一艘母船,它们是一对组合。在敲捕鱼的季节,公和母会带着大渔轮、小渔船,组成一槽,浩浩荡荡出海捕鱼。
据父辈们讲,公母船上面摆满了渔网,像一张张床单大小,厚厚地叠着,边上则垒着一堆堆的石块。出海时,除了载着渔网的公母,一起去捕鱼的往往还有六艘大渔轮,每艘渔轮上都载有六条小渔船。渔轮有二十五米长,宽差不多六米,一百二十匹的马力。这些船上,都载着很多渔工。船上的人,吃住的区域基本上都在船尾,机器、厨房、宿舍,都在船尾的三层舱房里。劳作的区域则在甲板和船肚子上,船肚就是鱼舱,捕来的鱼,大部分贮藏在那里。
大船上有几十个人,除了船长,还有大副、轮机手、渔工,还有专门的伙夫负责给大伙烧饭吃。大肉和蔬菜都是岸上备好的,海鲜嘛,一点儿都不用愁,每一顿都是新鲜的。大米,是从岸上驮过去的,淡水,也是从岸上挑上去的。
父亲最显赫的“战绩”,也是他上了年纪之后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敲捕杀黄鱼。1993年出版的《平阳县志》,里面有一节专门对“敲”作业作了记述:“这是一度一哄而起的破坏性作业。1956年6月福建惠安县渔船,在(平阳县)石砰乡海面开始敲捕捞大黄鱼获得高产,渔民纷纷仿效。”而所谓“敲”,就是“以大群渔船敲响竹杠,利用震动来围捕黄鱼,一次围捕几十万,使大小黄鱼因脑部的受震荡浮水而死。”
据说,台湾暖流在三月份会形成十五米宽的沿岸渔场,冬天会形成六十米宽的沿岸渔场。潮汐会按逆时针方向涡动,鱼虾喜欢聚群,洄游到混合水区找吃的、产卵、繁殖,就在水下三四十米的地方游动。而黃鱼属于耳石科,更容易受到水波的影响,受到毁灭性的打击。
船队找准了海域,公母两艘船就可以完全并在一起,船上的人可以自由走动,忙碌着把一张张床单大小的渔网串起来。
而在大船的指挥舱里,渔老大正命令渔工举起一面红色的旗子,朝着其他几艘大船做着停止前行的旗言。这些大船上也有红色的旗子挥舞着回应,它们的速度也慢了下来。六艘大船沿着公母左右散开来,缓缓地围成了一个方圆几千平方米的圆圈。渔工们将大船上载着的小渔船缓缓往海面上放,然后攀着绳索下到小渔船上。每条小渔船上都有三到四个人,依次划着桨散开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巨大的包围圈形成了,弧线上布满了星星点点的小渔船。这些渔船上,有两个人划桨,另一两个人坐在船中央,手上拿起木槌,对准横置在船舷上的一块木板。为什么是木板而不是县志上说的竹杠?我求证过好几个老人,他们都说,敲捕鱼的工具用的并不是竹杠,而是一种木板。木板采自山上的柚子树,它的声音隔空敲击能够传出很远,仿佛就在耳畔,绵密悠远,声声急促。我认为他们的话是可信的。
一场海上的杀戮开始了——
随着大船上的中心旗高高地举起来,左右大船上的指挥边旗接令后,也依次高高地举了起来。当这些旗帜一起劈下,三十六条小渔船上几乎齐声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敲声……
小渔船两两隔开几十米远的样子,像一条项链甩在了海面上,在略带薄雾的霞光中,如风景画般梦幻迷离。六七十个渔工,奋力敲击隔空的木板,敲的声音以每秒三四千米的速度往水面以下传递,无处不在,无所遮挡。它们跟着旗帜的指挥,几乎无所保留地在大海的浅表和深处扫荡,驱赶着大小鱼群,慢慢地向公母靠近。
公母上,一部分渔工飞速地穿针引线,将一张张床单一般大小的渔网缝合起来。一部分渔工则飞速地在渔网的底部网兜里装上石块,好让渔网可以沉入海中……
在指挥舱里,几个担任技术员的渔工会向渔老大报告流水的方向。海面上的流水方向,与海面下的流水方向并不相同,那才是鱼群前进的方向,有经验的渔工借助工具才能准确测得。渔老大们根据报告,不断用旗子指挥,相应地调整船队的方向,直到那些小渔船渐渐地缩小了包围圈。
接到指挥旗的命令后,形影不离的公母这才分开,它们将已经连接好的巨大的渔网放入海中。渔网的一头依靠浮标漂浮着,另一头则吊着石块沉入海中。大网铺展开来,迎着渐渐靠近的三十六条小渔船,慢慢形成了一个巨型的网兜。
不可思议的一幕敲捕鱼的场面在海上发生了:
只见三十六条小渔船上响起了越来越整齐划一的“梆梆梆梆”的敲击声,刚刚还是如梦似幻的海面波动起来。先是星星点点,然后是一片攒动,是黄鱼,大大小小的黄鱼,争先恐后地往海面上冒。它们被小渔船包抄着,控制着,驱赶着,往公母张开的大网游来。
海面上,一条宽十几米、长百余米的黄鱼群密密麻麻地翻起了肚皮,顺着水流的方向向公母张开的大网涌来。
公母形成闭环。鱼群已经被赶进大网,连同三十六条小渔船也被包围进来。海面上厚厚地叠起了一层层的黄鱼,金灿灿的黄鱼仿佛已经集体没有了意识,一条条都翻起了肚皮,把一条条小渔船都挤得倾斜了……
大大小小的网兜,从船上伸下来,将满满的黄鱼往竹筐里装,然后又一筐一筐地被吊到公母和六艘大船上去。
这是我很多年以后才知道的:从1950年代开始的敲捕鱼,盛行了二十余年,对大小黄鱼赶尽杀绝,致使在1980年代以后,再也没有形成大小黄鱼汛。
械斗
祖父活了九十六年,算长寿了。更难得的是,祖母也活了九十二岁。他们去世的时间相隔半年。
祖父的晚年,主要在忙的事情就是调停乡村里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其实,就是调解宗族械斗。
江南地区地处狭小的平原,镶嵌于山海交错间,河网纵横,人口稠密。所辖的四个区(镇),龙港、宜山、钱库和金乡,原来隶属于温州市平阳县,1981年以后隶属于从平阳县析置的苍南县。1978年,面积只有四百平方公里的此地人口就多达四十多万,平均每平方公里高达一千余人,平原人口更是密集,而耕地稀少,人均不足半亩。 人那么多,连饭都吃不饱,就会生出很多问题。从地理位置上讲,三面是山,一面是海,外出讨生活并不是一条容易的路,何况人口流动当时也不受鼓励。偏偏,江南地区自古崇武,是南拳的发源地之一。强烈的宗亲、宗族观念,加上这些要素,问题来了。据不完全统计,1967年至1991年间,江南地区共发生大小宗族械斗一千多起,死亡二十人,伤三十九人,烧毁房屋二百十八间。1992年,仅在8月16日的一次大规模宗族械斗中,望里镇和新安乡的林陈两姓,就出动二十三个村共计两千多人,致使五人死亡,十八人受伤,为近十几年间县内伤亡最惨重的一次宗族械斗。
密集的、大规模的械斗,古已有之。老《平阳县志》里就有这样的文字:“江南俗喜械斗,往往因博物细故两地起争即各持刀械出斗……每械斗一次,地方元气大伤,政教不善莫此甚也。”依附、倚赖宗亲关系生存,在这里的一代代农民、渔民中普遍存在,加之历史上积有的宿怨,宗族、村社为田地、房产、山林、海涂的归属问题争斗不息。改革开放以后,情况有所不同,因为江南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产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著名的温州十大小商品产销基地,江南地区占有其四。这个时候,田地、山林、海涂等传统性经济资源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大为下降,但是,似乎是某种基因在起作用,宗族械斗仍没有减少。各姓组织发动宗族械斗已不再侧重于“该谁占有”什么,而主要是为了宣泄对异姓的怨恨和炫耀本姓的实力。这就是为什么到了1990年代,宗族械斗仍屡见不鲜的原因。
围绕宗族械斗,活跃着一种被称为“和事班”或者“中人班”的组织,成员一般由地方上德高望重的老人组成,也有冲突双方的代表或双方相好姓的代表,主要在宗族械斗发生前、械斗中或械斗后予以调解斡旋。这就又说回我的祖父了。
缪姓在当地是大姓,有八个村的人口。祖父有五个儿子,被认为“家里势力大”,自然就成了“和事班”或者“中人班”组织的头头。从我记事起,就看到各色人等进出家门,找祖父去“和事”。事实上,当械斗双方僵持不下时,通过“和事班”或者“中人班”的斡旋,有可能达成某种协议。一旦协议达成,将对方的人打死、打伤的一方,或示弱求和的一方,为表示歉意,往往会赔偿经济损失,还要给对方送一副猪头、猪肝,一方或双方挂红,放鞭炮,就此和解。有时候,“和事班”或者“中人班”也不会起什么作用,械斗双方终究还得拉出去干一场。即便签订了协议书,双方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纠纷”,但和事佬与两姓代表尚未到家,大规模宗族械斗就爆发了。
1991年,我在镇上读高中,有一个周末回来,已经是晚上了,发现家里坐满了人,有的还穿着公安的制服。原来,他们正在商量如何处理一起宗姓械斗事件。我至今记得屋子里面烟雾缭绕,还有飞蛾在日光灯上扑打的情景。他们讨论至深夜还没有散去,地上到处是烟头。
这一年的清明节,缪姓一男子在乌岩岭林区祭祖时,因为清理祖先坟头的树木,与当地的山民发生冲突并死亡。血气方刚的族人要复仇,去擂响了本宗的祠堂鼓,族中有的青壮年身着预先约定的统一服式,佩带统一标志,手持长矛、大刀,还暗暗准备了手榴弹、雷管、炸弹等,赶赴祠堂集合。械斗一触即发,只是在谁擎“头令” 问题上,还没有达成统一意见。“头令”是一面丈余的大纛,多为红色,间有镶黄色牙边,后来延伸为“举事的头领”之意。有族人认为,“头令”应该由死者的儿子当。但因为孩子太过年幼,又有人建议死者的母亲做“头令”。一个年近古稀的农村老太太会有什么号召力?出这样的点子,完全是因为他们是死者的家属。为什么是死者的母亲而不是儿子?因为当“头令”是有极大风险的,司法部门追究责任,逮捕、公审、判刑,“头令”首当其冲。大家自然知道这一点,所以不愿死者的独养儿子承担后果。还有一种可能,族中敢于拚死者跳将出来擎“头令”,在祠堂前跳火盆,喝香灰酒,向祖宗叩头,进行宣誓,然后引导族人成群结队地开赴械斗现场。
由于公安部门及时介入和严厉的管制,也因为“头令”迟迟没有选出,这场械斗终于没有爆发。
县公安部门将宗族械斗案件的特点归纳为“案难破,人难抓,证难取,处理难”。一个人如果在宗族纠纷和宗族械斗的关键时刻,为本族利益作出贡献,往往能获得本族姓人的普遍推崇,致使每每械斗以后,总有乡民勇于为宗族利益出顶服刑,加之宗族组织多为本宗、本大宗、本姓的械斗订立了一系列攻守同盟,采取互相包庇、互相隐瞒、移花接木、弃卒保帅等手段,保护宗族头子和骨干分子,致使警方极难掌握他们的组织状况和活动规律。记得有一年,隔壁的章良和二河两个村庄在械斗中打死了人,可是,凶手找不到。虽然大家都知道凶手就在村子里,可是就是无法找到。公安部门逐家逐户搜查,甚至派了公安乔装成乞丐,在一户户人家乞讨和观察,仍是空无所获。隔了二十多年以后,当年的县长退休后长住上海,碰到我时仍打听此人的下落。我当然无从得知。可见,宗族械斗组织的严密性。
刘小京先生曾在1983年至1992年间七次赴温州农村地区调研,他以江南地区的宗族械斗问题为个案,对宗族械斗的來龙去脉和事件发生的具体社会背景和历史原由作了独到的分析。他认为,宗族械斗发生在集团之间,其实分为两大类:一是宗姓械斗,即某一宗姓与另一宗姓间的械斗;二是村社械斗,即某一村社全部宗姓与另一村社某一宗姓(多为大姓大宗)或全部宗姓间的械斗。为避免引发与其他族姓的纠纷,械斗地点多限定在参战族姓的田界范围内进行。或田野对攻,或一方扼守村舍工事,抵御另一方的冲击。械斗多由双方互掷雷管、炸药包开始,然后,族众趁烟幕实施突进,短兵相接,在肉搏中决胜。整个械斗过程短促、激烈且异常残酷。一迄械斗的一方退出械斗地点,械斗即宣告结束。如认为需要再斗,必须以集团的名义,依一定程序与对方集团约期再斗,死伤人员家属不得私自向对方寻仇。
这在我有切身的体会。
我的一个姑父住在章良村,每次去他家,就得经过二河村。这两个村庄是世仇。在1968年矛盾最激烈的时候,两个村庄都埋下了大量的雷管和弹药。这让小时候的我们非常害怕。有一次走亲戚,我和几个堂兄弟住在姑父家,但到了半夜三更,我一定要回家去。姑父只好爬起来,把我背在背上,走了半个多时辰才把我送回家。我记得那一晚有很好的月光,树影婆娑,秋虫呢哝,并没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姑父告诉我,只要穿一件白衬衫,腋下夹一把雨伞,即使在械斗现场,围观的人也不会被伤害。宗族械斗还有一个规矩,拿起刀枪就六亲不认,即便是外甥和舅舅,丈人和女婿,也形同陌路;而一放下刀枪,就相安无事。常常可以看到两村的人各有受伤,到乡卫生院各治各的,就像没有发生过你死我活的打斗。